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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鑒卷一百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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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公太和四年 郗超曰:「欲務持重,則莫若頓兵河、濟,控引漕運。」 史照《釋文》曰:河、濟,水名,出王屋山。餘按河、濟殊源,天下之所同知也,而盡以為出王屋山,固非矣。河出積石,濟出王屋,以言河、濟二水之發源可也;若論郗超所謂頓兵之地,則不可以發源之地言之也。按河水過成皋縣北,濟水自北來注之。濟與河合流,至敖山北而溢為滎澤,東出於陶丘,北又東至乘氏縣分為二,南為菏水,北為濟瀆,濟瀆又東北合於河。自滎陽、石門以東,碻磝以西,今濟、鄆、曹、濮、滑、汴諸州,皆河、濟之地。 燕主暐遣樂安王臧統諸軍拒桓溫。 史照《釋文》曰:樂安,鄱陽郡之邑也,屬揚州,燕之諸王遙領也。余按晉、魏以下封建諸侯王,不惟不得君國子民,亦不得食其國租。如東海王越封東海而食毗陵之類是也。慕容分封子弟,亦仿晉制耳。鄱陽在漢為縣,屬豫章郡,而豫章屬揚州。孫吳分豫章立鄱陽郡,又立樂安男國。自晉氏南度以來,鄱陽郡屬江州,不屬揚州。照說旣非矣。且後漢明帝改前漢之廣川國曰樂安,和帝又改前漢千乘郡曰樂安郡,是郡自晉汔于元魏,屬青州,燕何必取江南鄱陽之樂安以封其子弟邪! 溫使豫州刺史袁眞攻譙、梁,開石門以通水運。 史照《釋文》曰:譙梁,地名,在豫州。余按譙、梁,謂譙郡及梁國也,皆屬豫州。照言地名,在豫州,將以譙、梁為一處邪,為兩處邪?可謂語焉而不詳矣! 李弘、李高反,益州刺史周楚遣子瓊討高,又使瓊子梓潼太守虓討弘,皆平之。 史照《釋文》曰:虓,虎聲也。余謂虓者,周瓊之子,何庸以虎聲為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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