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胡三省 > 通鑒釋文辯誤 | 上頁 下頁 |
通鑒卷九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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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 溫嶠恐旣去而錢鳯於後間止之。 史照《釋文》曰:間,居莧切,間迭也。餘謂此乃讒間離間之間,非間迭之間。九十七卷成帝咸康八年,庾冰恐為它人所間,照《注》之誤與此同。 顏揚說沈充決破柵塘,因湖水以灌京邑。 史照《釋文》曰:編木立柵,以為陂塘也。〈海陵本同。〉余謂時沈充等寇逼京邑,故編木立柵以護湖塘,因謂之柵塘。以《通鑒》本文觀之,其義自明。 三年 後趙王勒加宇文乞得歸官爵,使擊慕容廆,廆遣世子皝與索頭段國共撃之。 史照《釋文》曰:索頭,姓也。余按索頭,卽拓跋氏之種類,非姓也。蕭子顯曰:鮮卑被髪左衽,故呼為索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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