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胡三省 > 通鑒釋文辯誤 | 上頁 下頁 |
通鑒卷九 |
|
漢高帝元年 秦王嬰降軹道旁。 史照《釋文》曰:字書雲:車輪之穿為軹。餘按《漢書注》:徐廣曰:軹道在霸陵。蘇林曰:在長安東十三裡。《漢宮殿疏》曰:軹道亭東去霸城觀五裡,東去霸水百歩。烏得以車軹為說邪! 項羽立董翳為翟王,都高奴。 史照《釋文》曰:翟,直格切。〈海陵本同。〉余謂上郡,古白翟所居,故以翳為翟王。古字翟、狄通,照音非。 立吳芮為衡山王,都邾。 史照《釋文》曰:古邾子國卽邾縣,屬江夏。余按古邾國,漢魯國鄒縣也。若江夏之邾縣,先儒以為楚滅邾,徙其君於此,非古邾子國也。 二年 諸將盡讙。 史照《釋文》曰:讙與歡同。餘謂讙與諠同。讙者,譁然不服之聲;歡者,忻然相得之意。諸將盡讙者,不服之聲也。讙,音許元翻。 楚追擊漢軍至靈壁東睢水上。 史照《釋文》曰:睢水在梁國睢陽。〈海陵本同。〉余按《水經注》,睢水出陳留縣西蒗蕩渠而東北流,又東北過睢陽縣南,又東北過相縣南,又徑彭城之靈壁東而東南流,項羽敗漢王處也。以此觀之,睢水固過睢陽,而楚追敗漢軍處,乃在靈壁東之睢水上,不在睢陽也。二百五十一卷唐懿宗鹹通九年「睢水」注,誤與此同。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