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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鑒卷九


  漢高帝元年 秦王嬰降軹道旁。

  史照《釋文》曰:字書雲:車輪之穿為軹。餘按《漢書注》:徐廣曰:軹道在霸陵。蘇林曰:在長安東十三裡。《漢宮殿疏》曰:軹道亭東去霸城觀五裡,東去霸水百歩。烏得以車軹為說邪!

  項羽立董翳為翟王,都高奴。

  史照《釋文》曰:翟,直格切。〈海陵本同。〉余謂上郡,古白翟所居,故以翳為翟王。古字翟、狄通,照音非。

  立吳芮為衡山王,都邾。

  史照《釋文》曰:古邾子國卽邾縣,屬江夏。余按古邾國,漢魯國鄒縣也。若江夏之邾縣,先儒以為楚滅邾,徙其君於此,非古邾子國也。

  二年 諸將盡讙。

  史照《釋文》曰:讙與歡同。餘謂讙與諠同。讙者,譁然不服之聲;歡者,忻然相得之意。諸將盡讙者,不服之聲也。讙,音許元翻。

  楚追擊漢軍至靈壁東睢水上。

  史照《釋文》曰:睢水在梁國睢陽。〈海陵本同。〉余按《水經注》,睢水出陳留縣西蒗蕩渠而東北流,又東北過睢陽縣南,又東北過相縣南,又徑彭城之靈壁東而東南流,項羽敗漢王處也。以此觀之,睢水固過睢陽,而楚追敗漢軍處,乃在靈壁東之睢水上,不在睢陽也。二百五十一卷唐懿宗鹹通九年「睢水」注,誤與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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