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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水陸運使韓侍禦歸所治序


  六年冬,振武軍吏走驛馬詣闕告饑,公卿廷議,以轉運使不得其人,宜選才幹之士往換之,吾族子重華適當其任。至則出贓罪吏九百餘人,脫其桎梏,給耒耜與牛,使耕其傍便近地,以償所負,釋其粟之在吏者四十萬斛不征。吏得去罪死,假種糧,齒平人有以自效,莫不涕泣感奮,相率盡力以奉其令,而又為之奔走經營,相原隰之宜,指授方法。故連二歲大熟,吏得盡償其所亡失四十萬斛者,而私其贏餘,得以蘇息,軍不復饑。君曰:「此未足為天子言。請益募人為十五屯,屯置百三十人,而種百頃,令各就高為堡。東起振武,轉而西過雲州界,極於中受降城,出入河山之際,六百餘裡,屯堡相望,寇來不能為暴,人得肆耕其中,少可以罷漕挽之費。」朝廷從其議,秋果倍收,歲省度支錢千三百萬。

  八年,詔拜殿中侍御史,錫服朱銀。其冬來朝,奏曰:「得益開田四千頃,則盡可以給塞下五城矣。田五千頃,法當用人七千,臣令吏于無事時督習弓矢,為戰守備,因可以制虜,庶幾所謂兵農兼事,務一而兩得者也。」大臣方持其議。吾以為邊軍皆不知耕作,開口望哺,有司常僦人以車船自他郡往輸,乘沙逆河,遠者數千里,人畜死,蹄踵交道,費不可勝計。中國坐耗,而邊吏恒苦食不繼。今君所請田,皆故秦漢時郡縣地,其課績又已驗白,若從其言,其利未可遽以一二數也。今天子方舉群策,以收太平之功,寧使士有不盡用之歎,懷奇見而不得施設也?君又何憂?而中台士大夫亦同言:侍禦韓君前領三縣,紀綱二州,奏課常為天下第一。行其計于邊,其功烈又赫赫如此。使盡用其策,西北邊故所沒地,可指期而有也。聞其歸,皆相勉為詩以推大之,而屬餘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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