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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傳


  贄字敬輿,吳郡人也。年十八,進士及第。又以博學宏詞授鄭縣尉,書判拔萃,授渭南尉,遷監察禦史。未幾,選為翰林學士,遷祠部員外郎。

  德宗幸奉天,贄隨行在,天下騷擾,遠近徵發,書詔一日數十下,皆出於贄。贄操筆持紙,成於須臾,不復起草。同職皆拱手嗟歎,不能有所助。常啟德宗言:「方今書詔,宜痛自引過罪己,以感人心。昔成湯以罪已致興,後代推以為聖人;楚王失國亡走,一言善而複其國,至今稱為賢者。陛下誠能不吝改過,以言謝天下,臣雖愚陋,為詔詞無所忌諱,庶能令天下叛逆者回心喻旨。」德宗從之,故行在制詔始下,聞者雖武人悍卒,無不揮涕感激。議者咸以為德宗克平寇難,旋複天位,不惟神武成功,爪牙宣力,蓋以文德廣被,腹心有助焉。

  累遷考功郎中、諫議大夫、中書舍人兼翰林學士。丁母憂,免喪,權知兵部侍郎,複入翰林。中外屬意,旦夕俟其為相。竇參深忌之,贄亦短參之所為,且言其黯貨,於是與參不能平。尋真拜兵部侍郎,知禮部貢舉,于進士中得人為多。

  八年春,遷中書侍郎平章事,始令吏部每年集選人。舊事:吏部每年集人,其後遂三年一置選。選人猥至,文書多不了尋勘,真偽紛雜,吏因得大為奸巧。選士一磋跌,或至十年不得官,而官之闕者,或累歲無人贄令吏部分內外官員為三分,計闕集人以為常,其弊十去七八,天下稱之。

  初,竇參出李冀為常州刺史,且迫其行,巽常銜之。至參貶為郴州別駕,巽適遷湖南觀察。德宗常與參言放相薑公輔罪,參漏其語。參敗,公輔因上疏自陳其事,非臣之過。德宗詰之,知參泄其語,怒,未有所發,會巽奏汴州節度劉士甯遺參金帛若干。士寧得汴州,參處其議,士甯常德之,故致厚貺。德宗以參得罪,而以武將交結,發怒,竟致參於死。而議者多言參死由贄焉。

  裴延齡判度支,天下皆嫉怨,而獨幸于天子,朝廷無敢言其短者,贄獨身當之,日陳其不可用。延齡固欲去贄而代之,又知贄之不與己,多阻其奏請也;謗毀百端。翰林學士吳通元故與贄同職,奸巧佻薄,與贄不相能。知贄與延齡相持有間,因盛言贄短。宰相趙璟,本贄所引同對,嫉贄之權,密以贄所戢彈延齡事告延齡。延齡益得以為計。由是天子益信延齡而不直贄,竟罷贄相,以為太子賓客,而黜張滂、李充等權。言事者皆言其屈。贄因畏懼,至為賓客,拒門不納交親士友。

  春旱,德宗數獵苑中,延齡疏言:「贄等失權怨望,言於眾曰:『天下旱,百姓且流亡,度支愛惜,不肯給諸軍,軍中人無所食,其事奈何?』以搖動群心,其意非止欲中傷臣而已。」

  後數日,又獵苑中,會神策軍人跪馬前雲:「度支不給馬草。」德宗意延齡前言,即回馬而歸,由是貶贄為忠州別駕。滂、充皆斥逐。

  德宗怒未解,贄不可測,賴陽城等救乃止。

  贄之為相,常以少年入翰林,得幸于天子,長養成就之。不敢自愛,事之不可者皆爭之。德宗在位久,益自攬持機柄,親治細事,失君人大體,宰相益不得行其事職,而議者乃雲由贄而然。

  贄居忠州十餘年,常閉門不出入,人無識面者。

  避謗不著書,習醫方,集古今名方為《陸氏集驗方》五十卷。

  卒於忠州,年五十二。

  上初即位,與鄭余慶、陽城同征,詔始下,而城、贄皆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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