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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觀察使韋公墓誌銘


  公諱丹,字某,姓韋氏,六世祖孝寬,仕周有功,以公開號於鄖。鄖公之子孫,世為大官,惟公之父政,卒雒縣丞,贈虢州刺史。

  公既孤,以甥孫從太師魯公真卿學,太師愛之。舉明經第,選授峽州遠安令,以讓其庶兄,入紫閣山,事從父熊。通五經登科,曆校書郎咸陽尉,佐邠寧軍。自監察禦史為殿中侍御史,征拜太子舍人,益有名,遷起居郎。吳少誠襲許州,拜河陽行軍司馬,未行,少誠死。改駕部員外郎。新羅國君死,公以司封郎中兼禦史中丞,紫衣金魚往吊,立其嗣。故事,使外國者,常賜州縣官十員,使以名上,以便其私,號「私覿官」。公將行,曰:「吾天子吏,使海外國,不足於資,宜上請,安有賣官以受錢耶?」即具疏所以。上以為賢,命有司與其費。至鄆州,會新羅告所當立君死,還,拜容州刺史容管經略招討使。始城容州,周十三裡,置屯田二十四所,化大行,詔加太中大夫。順宗嗣位,拜河南少尹,行未至,拜鄭滑行軍司馬。始至襄陽,詔拜諫議大夫。既至,日言事,不阿權臣,謇然有直名,遂號為才臣。

  劉辟反,圍梓州,詔以公為東川節度使御史大夫。公行至漢中,上疏言:「梓州在圍間,守方盡力,不可易將。」征還,入議蜀事。劉辟去梓州,因以梓州讓高崇文,拜晉慈隰等州觀察防禦使,自扶風縣男進封武陽郡開國公,食邑二千戶。將行上言:「臣所治三州,非要害地不足張職,為國家費,不如屬之河東便。」上以為忠。一歲,拜洪州刺史江南西道觀察使,以晉慈隰屬河東。公既至,則計口受俸錢,委其餘於官。罷八州無事之食者,以聚其財。始教人為瓦屋,取材於山,召陶工教人陶,聚材瓦於場,度其費以為估,不取贏利。凡取材瓦於官,業定而受其償,從令者免其賦之半;逃未複者,官與為之;貧不能者畀之財,載食與漿,親往勸之。為瓦屋萬三千七百,為重屋四千七百,民無火憂,暑濕則乘其高。別命置南北市營諸軍。歲旱,種不入土,募人就工,厚與之直而給其食。業成,人不病饑。為長衢,南北夾兩營,東西七裡,人去渫汙,氣益蘇。複作南昌縣,徙廄於高地,因其廢倉大屋,馬以不連死。明年,築堤捍江,長十二裡,疏為斗門,以走潦水。公去位之明年,江水平堤,老幼泣而思曰:「無此堤,吾屍其流入海矣!」灌陂塘五百九十八,得田萬二千頃。凡為民去害興利若嗜欲。居三年,於江西八州無遺便。其大如是,其細可略也。卒有違令當死者,公不果於誅,杖而遣之去。上書告公所為不法若干條,朝廷方勇於治,且以為公名才能臣,治功聞天下,不辯則受垢,詔罷官留江西待辯。使未至月餘,公以疾薨。使至,辯凡卒所告事若干條,皆無絲毫實。詔笞卒百,流嶺南。公能益明。春秋五十八,薨於元和五年八月六日。公好施與,家無剩財。自校書郎至為觀察使,擁吏卒前走七州刺史,與賓客處如布衣時,自持卑一不易。

  娶清河崔氏,故支江令諷之女,某官某之孫。有子曰寘,年十五,明經及第,嗣其家業。後夫人蘭陵蕭氏,中書令華之孫,殿中侍御史恒之女,皆先公終。有女一人。凡公男若干人,女若干人。明年七月壬寅,從葬萬年縣少陵原。將葬,其從事東平呂宗禮與其子寘謀曰:「我公宜得直而不華者銘傳於後,固不朽矣。」

  寘來請銘,銘曰:

  武陽受業,始于太師。
  以官讓兄,自待不疑。
  勤於紫閣,取益以卑。
  可謂有源,卒用無疵。
  慊慊為人,矯矯為官。
  爰及江西,功德具完。
  名聲之下,獨處為難。
  辯而益明,仇者所歎。
  碑於墓前,維昭美故。
  納銘墓中,以識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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