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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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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拜」字出《樂記》。古人之拜如今之鞠躬,故通計一席之間,賓主交拜近至於百。注雲:「壹獻,士飲酒之禮,百拜以喻多」是也。若平禮止是一拜、再拜,即人臣於君亦止再拜,《孟子》:「以君命將之,再拜稽首而受」是也。禮至未世而繁,自唐以下即有四拜。《大明會典》:「四拜者,百官見東宮親王之禮。見其父母亦行四拜禮。其徐官長及親戚朋友相見止行兩拜禮。」是四拜唯于父母得行之。今人書狀,動稱百拜何也? 古人未有四拜之禮,唐李涪《刊誤》曰:「夫郊天祭地止於再拜,其禮至重,尚不可加。」今代婦謁姑章,其拜必四,詳其所自,初則再拜,次則跪獻衣服、文史,承其筐筐,則跪而受之,常於此際授受多誤,故四拜相屬耳。 《戰國策》:蘇秦路過洛陽,「嫂蛇行匍伏,四拜,自跪而謝」。此四拜之始,蓋因謝罪而加拜,非禮之常也。 今人上父母書用百拜,亦為無理。若以古人之拜乎,則古人必稽首然後為敬,而百拜僅賓主一日之禮,非所施于父母;若以今人之拜乎,則天子止于五拜,而又安得百也?此二者過猶不及,明知其不然而書之,此以偽事其親也。 洪武三年,上諭中書省臣曰:「今人書劄多稱頓首再拜百拜,皆非實禮。其定為儀式,令人遵守。」於是禮部定儀,凡致書於尊者稱「端肅奉書」,答則稱「端肅奉複」;敵己者稱「奉書」、「奉複」;上之與下稱「書寄」、「書答」;卑幼與尊長則曰「家書敬複」;尊長與卑幼則曰「書付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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