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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經為吏


  漢武帝從公孫弘之議,下至郡太守卒史,皆用通一藝以上者。唐高宗總章初,詔諸司令史,考滿者限試一經。昔王粲作《儒吏論》,以為先王博陳其教,輔和民性,使刀筆之吏皆服雅訓,竹帛之儒亦通文法,故漢文翁為蜀郡守,選郡縣小吏開敏有材者張叔等十余人,親自飭厲,遣詣京師,受業博士,後漢奕巴為桂陽太守,雖幹吏卑末,皆課令習讀,程試殿最,隨能升授。吳顧邵為豫章太守,小吏資質佳者,輒令就學,擇其先進,擢置右職。而梁任昉有厲吏人講學詩。然則昔之為吏者,皆曾執經問業之徒,心術正而名節修,其舞文以害政者寡矣。東京之盛,自期門羽林之士,悉令通《孝經》章句。

  貞觀之時,自屯營飛騎,亦給博士,使授以經。有能通經者,聽得貢舉。小人學道,則易使也。豈不然乎?《周官·太宰》:「乃施典于邦國,而陳其殷,置其輔。」後鄭氏曰:「殷,眾也。謂眾七也。輔,府吏,庶人在官者。」夫庶人在官而名之曰輔,先王不敢以廝役遇其人也,重其人則人知自重矣。

  歐陽公《集古錄·晉南鄉太守碑陰》:「官屬何其多邪,蓋通從史而盡列之,當時猶於其問取士人,故吏亦清修,其勢然爾。」

  《元史·順帝紀》:「至正六年四月,命左右二司六部吏屬,於午後講習經史。」其時朝綱己弛,人心將變,雖有此令,而實無其益。是以《太祖實錄》言:「科舉初設,上重其事,凡民間俊秀子弟,皆得預選。惟吏胥心術已壞,不許應試。」

  又詔:「凡選舉,毋錄吏卒之徒。」

  然而嘗與群臣言,元初有憲官疾,吏往候之。憲官起,扶杖而行。因以杖授吏,吏拱手卻立不受。憲官悟其意,他日見吏謝之。吏曰:「某為屬吏,非公家僮,不敢避勞慮,傷理體。」是則此輩中未嘗無正直之人,顧上所以陶熔成就之者何如爾。

  陸子靜嘗言:「古者無流品之分,而賢不肖之辨嚴;後世有流品之分,而賢不肖之辨略。」能於分別之中而寓作成之意,庶乎其得之矣。

  《大明會典》「洪武二十六年,定凡舉人出身,第一甲第一名從六品,第二名,第三名正七品,賜進士及第;第二甲從七品,賜進士出身;第三甲正八品,賜同進士出身。」而一品衙門提控,正七品出身;二品衙門都吏,從七品出身;一品、二品衙門掾史、典吏,二品衙門令史,正八品出身,其與迸士不甚相遠也。後乃立格以限其所至,而吏員之與科第高下天淵矣,故國初之制,謂之三途並用。薦舉,一途也;詔罷舉保經明行修及賢良方正,以言者謂其奔競冗濫,無稗實用也,進士監生,一途也;吏員,一途也。或以科與貢為二途,非也永樂七年,車駕在北京,命兵部尚書署吏部事方賓,簡南京禦史之才者召來,賓奏禦史張循理等二十八人可用。上問其出身,賓言循理等二十四人由進士、監生,洪秉等四人由吏。上曰:「用人雖不專一途,然禦史,國之司直,必有常識,達治體,廉正不阿,乃可任之。若刀筆吏,知利不知義,知刻薄不知大體,用之任風紀,使人輕視朝廷。」遂黜秉等為序班,諭自今禦史勿複用吏。流品自此分矣。

  宣德三年三月丙戌,敕諭吏部:「往時選用嚴慎,吏員授官者少。比年吏典考滿歲以千計,不分賢否,一概錄用,廉能幾何?貪鄙塞路,其可不精擇乎。」蘇州況鐘、松江黃子威二郡守,並有賢名,而徐烯、萬棋皆累官至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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