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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兵去食


  「乃積乃倉,乃裹侯糧,于橐於囊。」國所以足食,而不待豳土之行也。「備乃弓矢,鍛乃戈矛,礪乃鋒刃,無敢不善。」國所以足兵,而不淮夷之役也。苟其事變之來而有所不及備,則耰鉏白梃可以為兵,而不可闕食以修兵矣。糠核草根可以為食,而不可棄信以求食矣。

  古之人有至於張空弮,羅雀鼠,而民無貳志者,非上之信有以結其心乎?此又權於緩急輕重之間,而為不得已之計也。明此義,則國君死社稷,大夫死宗廟,至於輿台、牧圉之賤莫不親其上,死其長,所謂聖人有金城者,此物此志也。豈非為政之要道乎?孟子言「制梃以撻秦、楚」,亦是可以無待於兵之意。

  古之言兵,非今日之兵,謂五兵也。故曰:「天生五材,誰能去兵?」《世本》:「蚩尤以金作兵,一弓、二殳、三矛、四戈、五戟」;《周禮》「司右五兵」注引《司馬法》曰:「弓矢圍,殳矛守,戈戟助」是也。「詰爾戎兵」,詰此兵也。「踴躍用兵」,用此兵也。「無以鑄兵」,鑄此兵也。秦漢以下,始謂執兵之人為兵。如信陵君得選兵八萬人,項羽將諸侯兵三十余萬,見於太史公之書,而《五經》無此語也。

  以執兵之人為兵,猶之以被甲之士為甲。《公羊傳》:「桓公使高子將南陽之甲,立僖公而城魯。」晉趙鞅取晉陽之甲,以逐荀寅與士吉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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