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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廟諒陰記事


  昔年欲撰兩朝紀事,先成此卷。所本者先大父當時手錄邸報,止紀大事,其遷除月日,多有未詳。別購天啟以來人家所藏報本,歲月相續,幾於完備。尋為友人潘檉章借去,炎武既客游,檉章遭禍以死,其報本亦遂失之。求諸四方,不可複得,後之傳者日遠日疏。炎武自度衰老,不能成是書,而此卷為熹宗初政三案之發端,具焉複不可泯,因錄存之,名曰熹廟諒陰記事。始泰昌元年九月,終十二月。

  *

  熹宗達天聞道敦孝篤友章文襄武靖穆莊勤悊皇帝,光宗皇帝長子。母曰孝和皇太后王氏。以萬曆三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生。四十八年八月,命擇日立東宮。欽天監以九月癸未,上許之。九月乙亥朔,光宗崩。

  英國公張惟賢、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方從哲等率諸臣入乾清宮哭臨畢,請見皇長子,良久乃出。群臣叩頭畢,擁皇長子至文華殿,行五拜三叩頭禮,呼萬歲,乃起。

  時選侍李氏在乾清宮,皇長子尚居慈慶宮。勳戚、內閣、部院、大小九卿、科道等官併入內直宿扈從。是日賜勳臣英國公張惟賢銀一百兩,紵絲四表裡。疑不止英國公一人。閣臣方從哲銀一百兩,紵絲四表裡。劉一燝、韓爌各銀八十兩,紵絲四表裡。尚書周嘉謨、李汝華、孫如游、黃嘉善、黃克纘各銀五十兩,紵絲四表裡。不及都禦史,抄失之也。考是張問達否?吏科都給事中範濟世、河南道禦史顧慥各銀四十兩,紵絲二表裡。鴻臚寺寺丞李可灼銀五十兩,紵絲二表裡。

  丁醜,成服。禮部請皇長子以庚辰登極。許之。

  先是光宗皇帝命冊封李氏為皇貴妃,以庚辰日上。會駕崩,令旨已允行矣。及擇登極日複用庚辰。因啟二禮難於並舉,命更擇日冊封。而選侍在先帝時怙寵,意群臣不欲封之也,因留乾清宮不去。先一日,吏部尚書周嘉謨等公啟,請奉梓宮于仁智殿。選侍移居後殿。禦史左光鬥又獨上言:「內廷之有乾清宮,猶外廷之有皇極殿也。惟皇上禦天居之,惟皇后配天得並居之。其餘妃嬪雖以次進禦,遇有大故,即移別殿。歷代相傳,未之有改。今大行皇帝賓天,選侍李氏既非嫡母,又非生母,儼然居正位。而殿下乃居慈慶,不得守幾筵、行大禮。典制攸乖,名分倒置,臣竊惑之。且聞李氏侍先皇無脫簪雞鳴之德,待殿下又無撫摩鞠養之恩,此其人豈可以托聖躬者?在皇祖時請名封而不許,即貴妃之命,亦在先皇彌留之時,其意可知。且封妃之命,行於先皇為順;行于殿下,則尊卑之稱亦斷斷有不可者。及今不早決斷,將借撫養之名,行專制之實,武后之禍,複見於今,臣誠有不忍言者矣。望殿下收回遺命,仍令守選侍之職。或念先皇遺愛,姑與以名稱,速移別殿。殿下仍回乾清宮,守喪次而行大禮。則宮禁清,名位正,宗社之靈,實式憑之矣。」疏未下。

  初,光宗大漸。廷臣咸咎禦藥房提督太監崔文昇用藥不效。及李可灼進丸時,上疾已不可為矣。次日遂崩。外廷亦未有言者。而令旨賞大臣銀幣並及可灼,於是人情愈益不平。禦史王安舜劾可灼關通內廷,有主持之者,令旨罰可灼俸一年。而禦史鄭宗周劾文昇言:「張差之變,操椎禁門,幾釀不測之禍。皇祖仁慈,未盡厥罪。故文昇今日尤而效之,其所由來漸矣。乞令三法司嚴鞫有無謀使逆情。」事下司禮監。

  戊寅,有旨答諸大臣及光鬥啟,令擇日移宮。

  己卯,兵科給事中楊漣上言:「登極已定明日,選侍偪處正宮,目無幼主。又聞今典膳局太監李進忠、劉遜等擅開寶庫,盜取珍藏。宜以義斷,速令出宮。」諸言官環集閣中與大臣爭之。從哲等乃具揭言:「殿下明日禮成之後,即當居乾清宮。選侍必須先移出。聞大內仁壽殿規制宏敞,堪以久居,乞即傳示早令搬移。臣等及百官謹于宮門立候批發。」漣等相率詣慈慶宮前候旨。司禮監太監王安者事先帝東宮,素不快於選侍,為漣等內應。啟上,得旨即日移仁壽殿。漣、光鬥諸臣排闥而入,選侍與皇妹八公主倉皇走移去。下劉遜等獄。

  庚辰,皇長子即皇帝位。以明年為天啟元年。大赦天下。其萬曆四十六年加派地畝錢糧通免一年。遼東軍民先年逃入毌中,或近日被掠者,兵部行文總督鎮巡等官多方招徠。有率眾來歸者,酌量賞錄。

  壬午,禮科左給事中李若圭請以今年八月朔,先帝即位之日為始,訖十二月,稱泰昌元年。其七月晦以前,稱萬曆四十八年。下禮部會議。從之。

  癸未,司禮監以崔文昇獄上。上責文昇用藥不效,降內宮監奉禦。

  甲申,上皇祖大行皇帝尊諡曰範天合道哲肅敦簡光文章武安仁止孝顯皇帝。廟號神宗。

  工科給事中惠世揚劾從哲庇文昇,及受李進忠、劉遜盜藏美珠,主封貴妃,罪當誅。禦史鄭宗周、刑科給事中魏應嘉連章劾之。從哲再疏自辨乞去。不許。

  禦史馮三元上言:「李可灼陷先帝於倉卒,中外人心所共憤痛。乃賓天未幾,旋蒙恩賞,臣愚不知此賞為何名也?及禦史王安舜言之,始令罰俸,臣愚又不知此罰為何名也?一事而賞罰並行,何以為准?」可灼不自安。丙戌,上疏引疾。有旨令養病去。故事:惟九卿得旨養病。可灼以小臣得此旨,於是朝論益譁然不可解矣。

  是日以整飭永平兵備山東按察司按察使袁應泰(原作秦)為都察院右僉都禦史,巡撫遼東。

  丁亥,上皇祖妣孝端皇后尊諡曰孝端貞恪莊惠仁明媲天毓聖顯皇后。皇祖妣溫肅端靖純懿皇貴妃尊諡曰孝靖溫懿敬讓貞慈參天胤聖皇太后。

  前遼東總兵官李如柏、遼東河東總兵官李如楨下獄。如柏自經死。

  癸巳,南京太常寺少卿曹珍上言:「先帝春秋鼎盛,即涉哀勞,何至一月之間,便爾殂落?道路沸傳以為奸黨邪謀,醫藥雜進。伏思二十年忠臣義士受杖受謫,以爭冊立者,正以先帝故耳。此屬久蓄異志,必有一逞。實不意倉猝之中竟售其計。陛下先帝愛子,亦未一問先帝垂沒之事,以報地下之恨乎?」先是言官論文昇者,猶隱顯出入其詞。珍疏始斥言之,以為大逆矣。

  乙未,陝西撫臣李起元奏黃河水清三日。

  戊戌,赤氣亙天。

  自左光鬥有收回封妃遺命之請,令旨下禮部再議。已而上即位,掌禮部給事中暴謙貞抄參寢其事。而諸內侍下獄者轉相攀引,連及二三大璫,以動搖貴妃鄭氏,並及選侍之父。從哲等請自科道所指數人外,勿更收捕。未允。而中外流傳有言選侍自經,八公主赴井者。

  禦史賈繼春上書閣臣,以為:「自古未有新君即位之初,首勸主上以違忤先帝,逼逐庶母,表裡交構,羅織不休如今日者。先帝命諸臣輔皇上為堯、舜,夫堯、舜之道,孝弟而已矣。父有愛妾,其子終身敬之不忘。昔孝宗皇帝于萬貴妃也,人言嘖嘖,付之不聞;我大行皇帝之于鄭貴妃也,三十餘年天下所共側目之隙,而聖心曾無纖芥。祖宗家法,何不為皇上一陳之乎?先帝彌留之日,親向諸臣言:選侍曾產數胎,育有幼女。欷歔情事,草木傷感,而況臣子乎?受先帝恩禮不薄,而玉體未寒,遂不能保一愛姬乎?願閣下委曲調護,令選侍得終天年,皇幼女不虞意外,則先帝含笑九原,而皇上垂芳萬載矣。」左光鬥亦上言:「當先帝上賓之後,人心危疑。臣隨公疏後有肅清宮禁一疏。其時但以安宗廟,定社稷為念,不知其他。今選侍既已移宮,自當存大體,捐小過。若複株連蔓引,使宮闈不安,則於國體不便,亦大非臣等建言初心也。」

  時內廷亦知不厭人意。辛醜,上諭內閣:「朕幼沖時,皇孝選侍李氏恃寵屢行氣敺聖母,以致懷憤在心,成疾崩逝。使朕有冤難伸,惟抱終天之痛。前皇考病(原作痛)篤,閣部大臣俱進內問安。選侍威挾朕躬,使傳封皇后。複用手推朕,向大臣靦顏口傳。因避李氏毒惡,心不自安,暫居慈慶宮。李氏又差李進忠、劉遜等傳每日章奏文書先奏我看畢,方與朕覽,仍待即日垂簾聽政處分。禦史有言李氏他日必為武氏之禍者,朕思祖宗家法甚嚴,從來有此規制否?朕今奉養李氏于噦鸞宮,月份例供給錢糧,俱仰遵皇考遺愛,無不體悉。外廷誤聽李黨喧謠,實未知朕心尊敬李氏之不敢忘也。其李進忠等皆系盜庫首犯,贓明證確,自幹憲典。勿使渠魁賄囑當事,播弄脫罪。卿可傳示該部院遵行。」從哲等具揭封還。有旨:「李氏過惡多端,未及盡悉。朕意不伸,流言奚弭?其即行發抄,使天下知之。」

  從哲等上言:「選侍李氏平日怙勢張威,得罪聖母。不惟聖心含冤抱痛,無以自伸,臣等聞之,亦不勝悲憤。但事涉宮闈,不宜宣洩。且皇上既仰體先帝遺愛,奉養不缺,尊敬有加。傳之外廷,誰不讚揚聖孝!似不宜又暴其過惡,以掩盛德而滋物議也。臣等愚見如此,故一時未敢抄發。茲複蒙皇上面諭切責,不勝悚懼。除奉旨傳示外廷併發抄外,願皇上始終以先帝遺愛曲賜保全。皇五子並三位公主時時顧念,務令得所。則孝慈兼盡,聖德彌光矣。」上曰:「覽卿等奏,具見忠愛。朕弟妹皆骨肉至情,豈不注念?皇考選侍李氏已移居噦鸞宮,撫養所生八妹;選侍李氏居勖勤宮,撫養皇五弟;選侍傅氏居昭儉宮,撫養所生朕六妹、七妹;俱有隨從宮眷。各衙門月分年例養贍錢糧俱從優厚,令各得所。昭朕仰遵皇考遺愛,篤念親親之意。特諭卿等知之。」

  先是兵科給事中姚宗文閱視遼東,還,奏熊廷弼隱匿敗狀。廷弼疏辨乞去。禦史馮三元劾廷弼辨言欺君,庸才誤國。下九卿、科道會議。廷弼請勘。禦史張修德、刑科給事中魏應嘉複劾之。命廷弼解任回籍聽勘。

  冬,十月甲辰朔乙巳,兵部尚書黃嘉善罷。

  丙午,葬神宗顯皇帝、孝端顯皇后于定陵。

  辛亥,以袁應泰(原作秦)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金都禦史,經略遼東。廷弼在遼東一年,自負其無大失事,連疏與言官相訐。乞令馮三元、張修德、魏應嘉至遼行勘。從之。兵科給事中楊漣、禦史吳應琦等奏,以為:自古無言事之人,即勘所言之事者。必更紛囂,有傷政體。不聽。大學士方從哲等複言之。改遣兵科給事中朱童蒙往考日。

  甲寅,命行人徵舊輔葉向高、朱國祥、史繼偕、沈紘、何宗彥入閣。

  以整飭遼東兵備山東布政司參政薛國用為都察院右僉都禦史,巡撫遼東。

  添設兵部侍郎二員。

  己未,上皇考大行皇帝尊諡曰崇天契道英睿恭純憲文景武淵仁懿孝貞皇帝,廟號光宗。史錄在己醜,乃九月十五日。

  辛酉,中旨以禮部尚書孫如游兼東閣大學士,入閣辦事,以酬其山陵典禮之勞也。禦史賈繼春等、吏部都給事中薛鳳翔等合疏爭之。戶科給事中王繼曾複言中旨不可頻出。不聽。

  甲子,免雲南貢金二千兩。

  丁卯,噦鸞宮災。上諭內閣:「皇五弟與諸公主居勖勤宮,相隔甚遠,已差人守護。噦鸞宮雖毀,選侍李氏暨皇八妹俱無恙。特諭卿等知之。」

  南京禦史傅宗皋上疏論崔文昇,因言先帝長君踐阼,鄭貴妃以皇祖嬪禦留止宮中,不聞引避,疑有隱謀。請收侍禦之人下獄窮治。不許。

  以總督宣府大同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禦史崔景榮為兵部尚書。

  十一月甲戌朔丙子,上皇妣元妃郭氏尊諡曰孝元昭懿哲惠章仁合天弼聖貞皇后。皇妣才人王氏尊諡曰孝和恭獻溫穆徽慈諧天鞠聖皇太后。

  自萬曆中年上深居大內,不甚省覽文書。群臣章奏往往不待旨即發抄。其所彈劾大僚,有不斥言職官姓名,而微辭曲指,欲人尋思而得之者。其意不必上覽也,使受劾者自悟以激發之。是時吏部尚書周嘉謨、戶部尚書李汝華並以人言杜門。上曰:「近日大臣紛紛求去,屢旨慰留,通不遵承,成何政體!朕新政之始,方倚任老成,且卿等侍先帝憑幾,言猶在耳,安可恝然!大臣愛君體國,豈當如是?尚書周嘉謨、李汝華可即出視事。言官論人,毋得任意訾毀。以後章奏宜明白簡易,據事直陳,無得過為含糊,熒惑聽聞。」甲申,毌犯灰山,蒲河總兵官賀世賢拒卻之。

  辛卯,賜袁應泰(原空一格)尚方劍。

  贈故輔臣王家屏太保。蔭一子,尚寶司司丞。

  刑部以盜寶獄上。有旨劉遜、王永福、姚進忠、姜昇、鄭隱山等並斬。餘發充淨軍。尚書黃克纘執奏,不聽。

  是月南京軍士挾賞鼓噪,焚科臣晏文輝公署。

  十二月甲辰朔丙午,遣司禮監太監盧受、王安,御用監太監王之元于京師、順天等處,司禮監太監李實、內官監太監馬鑒於南京、應天、鳳陽、淮安、徐州、河南等處選淑女。

  工部請鑄泰昌通寶錢。從之。

  自移宮之後,漣、光鬥等自謂有功新主。已而流言籍籍,謂上以諒陰之初,不能容先帝一妾。諭旨既宣,其中語不無太甚,人益以為疑。漣乃上疏自明,乞加恩李氏。並傳示中外,以定人心。上曰:「奏內登極移宮事情,不獨科臣所親見,亦大小文武臣工所共見者。覽奏甚愜朕心,便令昭示中外,以釋群疑。楊漣當日竭力憤爭,志安社稷,忠直可嘉。所請加恩,已知。」

  越三日,遂諭百官:

  「近日謗言叢生,猜度益甚。必至以盜犯之訛傳,為異日之實錄,如科臣楊漣所奏者。朕不得不申諭避宮始末,以釋群疑。九月初一日皇考賓天。文武大臣科道等官進宮哭臨畢,請朝見朕。李選侍將朕阻於暖閣。卿等再四奏請欲朝見朕,不可得。當時司禮監等官設法請朕出,面見大臣,李選侍許而複悔。及朕出,又使李進忠請回。如此者再三,不放出暖閣。司禮監等官又奏,大臣朝見畢即回。選侍方許朕出。朕至乾清宮丹陛上,大臣扈從前導。選侍又使李進忠等將朕衣扯住不放。若非司禮監奏請朕前進不可退,又不能出見大臣矣。及至前宮門,選侍又差人數次要朕還宮,不令朕禦文華殿。卿等親見當日事勢安乎危乎?當避宮乎?不當避宮乎?前者刑部暨各衙門欲行庇護之私,因借安選侍為題目,使是非混淆,官府不寧。輔臣義在體國,為朕分憂,何不代朕傳諭片言,屏息紛擾,君臣大義何在?又是日朕自慈慶宮至乾清宮,恭視皇考入歛。選侍又阻朕於暖閣,不放出入。司禮監王體乾等奏三四次,方許朕出暖閣。初二日,朕至乾清宮朝見選侍畢,恭送皇考梓宮于仁智殿。才行禮畢,選侍差人傳諭朕必欲再朝見選侍,方許回慈慶宮。扈從大臣科道等官皆所親見。一朝不已,至於再朝,是威挾朕躬,欲垂簾聽政之意。朕蒙皇考派在選侍照看,朕不在彼宮居住。其飲膳衣服皆系皇祖、皇考所賜,與選侍無干。只每日往選侍宮中行一拜三叩頭禮。因不在彼宮中住,選侍之恨更深。其侮慢陵虐不堪,朕晝夜涕泣六七日,此內臣宮眷共見而不忍言者。皇考自知派與李選侍為誤,每日自來勸朕。見朕涕泣不止,使各官勸解。朕惟每日往朝李選侍,以遵皇考之命而不居其宮,此於親疏自有分別。選侍所行極毒極惡之事,朕曾密諭閣臣不令發抄。若避宮不早,則選侍爪牙成列,威福在手,朕亦無如之何矣。選侍因敺崩朕聖母,自知有罪。使宮眷王壽花等時來探聽,不許朕與聖母下先任各官交一言。如有舊人來問朕安,交一言者,選侍即拏去重處。此朕苦衷,外廷不能盡知。朕今奉養李選侍、皇八妹飲食衣服各項錢糧俱從優厚,且安享無恙。各官何乃猜度過計,藉為口實?如異日選侍患病而逝,將用人以抵命乎?將歸咎於朕乎?豈不聞聖母之崩,由選侍之敺,各官奈何不為聖母,只為選侍!父母之讎,不共戴天。朕不加選侍之封號,以慰聖母在天之靈,奉養選侍之優厚,以遵皇考之遺意。大小臣工何不深加體察,乃至私于李黨,責備朕躬!欲出一嚴旨切責,內臣執奏以朕在沖齡,外廷疑為中旨,喧論不休。且不深究。卿等可傳諭百官,其務和衷以供乃職。毋得背公植黨,自取罪愆。」

  太監王安等之筆也。

  刑部尚書黃克纘上疏諫。上曰:「朕之傳諭,本不得已。卿非党李氏之人,而違□偏執,不顧君父,亦多有之。其盡乃職,勿多言。」

  禦史王業浩上疏言:「聖諭傳宣,中間述選侍始末及移宮一事,其中語意不無可酌。伏祈更出明綸,與中外共曉。或暫收還前諭,召閣臣等商定而後播傳。夫選侍昔為寵嬪,今則孑焉一婦人耳。當噦鸞之火而無虞,而皇上所以撫而周之者已極優厚,而舉朝尚有煩言。乃皇上之心亦甚覺有不安,而面諭批諭一諭再諭者何居?皇上之所獨知也。伏願皇上返思者一。先帝青宮毓德,仁孝夙聞。一月當陽,千古讓美。何至以一女子而移眷注之情?如諭中派與照管及敺崩等語,天下萬世不察,則先帝止慈禦家之盛德豈無少損?且曉人何必至此,伏願皇上慎重者二。天祚聖母,起自艱難。純和懿德,度越後妃。篤生聖躬,位分素定。何至以房闈之細,橫來批頰之凶?在選侍即死有餘辜,在聖母則生豈妒寵?伏願皇上斟酌者三。父母之讎,不共戴天。凡在臣子,咸切同仇之義。而聖諭至此,且曲處如此,則前此之肅清,既未得為義之盡;今此之優厚,亦未得為仁之至。皇上將何居焉?且外廷臣工比肩共事一主,討讎問逆已矣,而皇上亦且分目之曰安社稷,安選侍,則水火之形既判,玄黃之戰方興,讎不讎,安不安之題目何時才了?伏願皇上消弭者四。」奏入,不省。

  方從哲以人言累疏乞休。進中極殿大學士,就第。賜銀一百兩,彩緞四表裡,大紅紵絲坐蟒一襲。蔭一子,尚寶司司丞。

  壬戌,禦史焦源溥上言:「君臣、父子、夫婦謂之三綱。光宗皇帝,神宗皇帝之元子也。為元子者為忠,則為福藩者非忠。孝端、孝靖,神宗皇帝之後也。為二後者為忠,則為李選侍者非忠。此今日君臣、父子、夫婦之定案也。當先帝禦極之初,忽傳皇祖封後之命,及封宮不得而冶容進矣。張差之棍不中,則投以麗色之劍;崔文昇之藥不速,複促以李可灼之丸。先帝欲諱言進禦之事,遂甘蒙不白之冤。近見南寺臣『升遐未明』一疏,無不人人痛哭流涕,豈皇上獨不動念乎?故臣以為鄭養性之都督,必不可不奪也;崔文昇必不可不磔也。人臣無將,將則必誅。為司寇者,豈不聞此大義?而一疏再疏,極為開釋。若以縱放大逆為持法之平,是張差當廟食,龐保、劉成當追贈,而先帝宜有此一棍之擊,一劑之鴆矣。」

  蓋自神宗朝群臣請冊立者,多杖謫以去。天下側目貴妃久矣,諸人欲一旦而反之。屬天子幼沖,宮中多有嫌隙,將興大獄,以重外臣擁立之功。及源溥上疏,始以三事串合為一,至發揚先帝燕私而有所不顧,於是三案之形成矣。上曰:「此往事不必深論。」然以諸臣言之不已,降文昇淨軍,發往南京孝陵種菜。

  兵科給事中楊漣先上疏自明,被旨褒嘉過當。人謂其結王安以取旨如響答者。工科給事中孫國楨上疏言:「先帝賓天,不幸有此宮闈之變;人臣事主,不過存此忠藎之心;願皇上慎勿歸臣下以功。此之功,臣子不敢居之功也。尤願皇上慎勿疑外廷以黨,此黨之名,國家不可有之名也。居不可居之功,所系猶小;建不可有之名,恐初緣於一事,後遂曲借之以張羅;明兆於一言,或即陰操之以為阱。愛憎之變,翻覆因之,而禍且中于國矣。」漣亦內不自安,乞歸。疏再上,許之。

  刑部尚書黃克纘疏辨,上切責之。

  辛未,上諭百官:「朕自禦極以來,祗遵皇考遺訓,夙夜靡寧。所賴內外臣工協力同心,奉公守職。二三大僚忠君體國,表率諸屬。輔臣如遊,為朕首簡,何乃以浮言求退,使朕不得任用一人?尚書嘉謨、克纘一事小嫌,何難消釋?憤爭求勝,封印杜門,連求去國。大臣爵位已極,一去何難?皇考顧命諸臣,望以佐朕新政,豈意兩朝覃賞之後,遂為乞身自便之圖。忘國厚恩,藐朕幼沖,責以無人臣禮,亦複何辭!歲除在即,三臣宜速出視事,不得更有瀆陳。朕又覽科道各官章奏(原作美),持心公平者固多,意見偏私者不少。亦因大臣身家計重,可以浮言搖動,以致國是混淆,人心惶惑。朕奉祖宗法度,不能坐聽紛囂,以亂朝政。特茲再加申飭,以後大臣進退,取自上裁。小臣去留,悉聽部議。如有不奉明旨,擅自去職,及挾私逞意,顯肆擠排者,下廷議治罪。朕無戲言,毋貽後悔!」如遊九懇天恩允放疏雲:「科臣楊漣語臣曰:『漣移宮一節,有疑交通於內者。更謂漣出吾師之門,疑特簡亦漣為之地。』」克纘以同鄉張維樞陪推一事與嘉謨有言。

  次年二月,以年例出孫國楨為金事。王業浩亦以病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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