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歸有光 > 歸有光文集3 | 上頁 下頁
與曾省吾參政書


  沈比部過浙,奉短啟,想已得達。不才為縣無狀,付之天下公論;不敢因緣故知,以求蓋覆。有如公論不明,天下之責,亦有所歸;不肯擾擾置之胸中,而複向人哀鳴也。

  今猶有瀆聒左右者,向去縣時,縣學諸生保留,朱大順以為首被斥,此尤可笑。陽司業出道州,太學生李償、何蕃舉旛闕下,集諸生三百餘人乞留。如此,李償、何蕃可盡斥耶?王莽時,吳章得禍,弟子多更名他師。雲敞獨自劾歸,殮葬之。莽最兇暴,猶以敞有義,擢為諫大夫。今之為暴者,何甚於莽?然彼非有仇于朱生,惟於鄙人加嫉惡之甚,故無所不至也。

  明公掌憲越中,豈容一夫濫冤?如令朱生還業,亦可使東海無大旱矣。若區區則惟所處之。詩雲:「伊誰雲從,惟暴之雲。」暴公不敢斥也。伏惟諒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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