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范仲淹 > 範文正奏議 | 上頁 下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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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等謹案 範文正奏議二巻,宋范仲淹撰。仲淹字希文,其先邠州人,後徙家江南,遂為吳縣人。大中祥符八年進士,歴官資政殿學士,戶部侍郎,知青州,卒贈兵部尚書,諡文正,事蹟具宋史本𫝊。仲淹自慶厯三年拜㕘知政事,五年罷為陜西四路宣撫使,在政府者首尾三載。是編皆其時奏劄,故以為名,分治體邊事薦舉雜奏四𩔖,凡八十五篇。皇祐五年韓琦為河東經略安撫使始序而行之,稱輯之者為寺丞君,謂仲淹子純仁也。宋史藝文志載仲淹奏議十五巻與此本不同考琦序稱奏議十七巻政府論事二巻所謂十七巻者當即宋志所載特宋志荒謬誤七為五所謂二巻者當即此本特名曰論事不名曰奏議然陳振孫書錄解題有範文正公奏議二巻則其名奏議久矣史稱方仲淹執政時仁宗鋭意治平數問以當時要務嘗開天章閣手詔諮詢仲淹退而條上十事仁宗悉採用之獨府兵法衆以為不可而止今集中答詔條陳治道一篇蓋即其事又請以輔臣兼制諸曹其疏亦在集中蓋仲淹以天下為己任意在裁削倖濫考覈官吏而論者多不以為然自所陳之十事既行任子之恩薄磨勘之法宻僥倖者益不便相與造作謡謗仲淹因不安其位而去其所施為亦遂稍稍沮罷觀於是集其條制規畫猶略可考見史賛所稱宏毅之器足任斯責者亦庶乎無愧矣 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恭校上 總纂官〈臣〉紀昀〈臣〉陸錫熊〈臣〉孫士毅 總校官〈臣〉陸費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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