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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曉諭諸人通知


  大德 年 月 日

  泰州據前安慶路儒學正朱景新謹呈:

  切見西溪范文正公祠堂,係是宋時天聖年間,文正公監西溪鎮買納鹽倉之日,因見瀕海田土被海水侵鹹,有妨耕種,乃相度此地宜剙捍海堰,以救護良田。遂作程度計料文書,申覆上司,達知朝省,就任遷范監倉知興化縣,監督人夫,剙築捍海堰於西溪之東,計長一百四十六里零六丈六尺,其高一丈,其闊二丈爲則,用磚包砌,截海水於外,護良田於内。自後海陵、興化、鹽城等縣田土,皆得種蒔,不特百姓有糧,及諸鹽塲亦賴以培養剪燒氣力者,今三百餘年矣。

  亡宋年時,鄉人告於官,而立文正公祠堂於西溪,以報范公之德,已經年深。至歸附後,毁廢祠堂。大德四年間,前任海陵縣丞白將仕等收買屋料,興復起蓋祠堂,重新裝塑賢像。彼時蒙海陵縣曾出榜文,禁約諸人,毋得沮壞祠堂一節。今爲年深,前榜不在,一等不畏公法之人,在祠堂毀壞墻壁、蹇潑糞草地上掘取泥土,多端侵損,即日再行修整。若不呈乞出給榜文,付祠堂張掛,省諭諸人,毋得似前沮壞,誠恐日漸毁壞前代名賢遺迹不便,據此合行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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