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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乞拒契丹所請絕元昊和約


  臣竊見契丹來書,謀事在邀功,勢將構難,還答之際,尤宜慎重。

  一、書中言元昊於中國名體未順,特爲朝廷行征討,其邀功之意又大於前。若許他此舉,將來何以禮報?此一難也。

  一、書中次言請朝廷絕元昊。竊觀元昊所上書,削號稱臣,名體頗順,雖未爲誠信,苟遣人來納誓書,朝廷何辭拒之?元昊昨來納款,尚不肯言契丹指蹤,朝廷豈可言契丹之意以拒其和?如無名而拒,則我自失信而從契丹之請,此二難也。

  一、元昊於契丹,從來未聞有不臣之狀,或實於他邊界曾有相傷,况是三二百戶,彼亦自可問罪,何故便要朝廷絕元昊進貢?若朝廷因而從之,苟元昊不日却謝過於契丹,又納其請,則與元昊依舊相連,我與元昊怨隙轉大。朝廷一失其守,長四夷輕中國之心,此三難也。

  一、契丹今來逼朝廷絕元昊之款,我若不敢違拒而據從之,將來契丹却稱元昊已謝過設盟,更不討伐,却逼朝廷與元昊通和,是朝廷已失所守,豈能更抗契丹之辭?此四難也。

  一、朝廷若以契丹之故,阻絕元昊,大信一失,將來却以何辭與他和約?縱巧能設辭,元昊豈肯以前來所許,屈伏於朝廷?必乘我之失,大有呼索。此五難也。

  一、元昊或納誓書,既不可阻,今契丹所請,或即阻之,誠朝廷之所重也。然契丹、元昊本來連謀,今日之情,未可憑信。臣請朝廷建禦捍之謀,以待一虜,不必求二虜真僞之情。邊事如此,恐誤大計,不敢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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