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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爲赦後乞除放祖宗朝欠負


  臣伏睹國家每一降赦,萬人歡呼。一兩月間,錢榖司存,將欠負之人依舊督責,桎梏老幼,籍没家産,既失大信,且虧至仁。蒙聖恩已差楊日嚴、王質與三司詳定不係侵欺盗用該赦欠負次。臣舊曾在三司定放欠負,見滑州酒務有少欠雜物,係專副四十餘界,計八十來年登戴少數,又不顯侵欺。其勾當人亡殁年深,只追貧弱子孫理納,並不知祖父如何少欠。似此刻剥傷民,豈陛下愛育生靈之德?

  臣欲特出聖意,應祖宗朝天下欠負,更不問侵欺盗用,並與除放。如省司更不舉行,許三司知次第人陳告,干繫人吏並坐違制決停,告事人與轉一資,諸處承受施行官吏,並科違制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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