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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官惟賢材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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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職求理,當任賢者) 官也者,名器所守;賢也者,才謀不群。當建官而公共,惟任賢而職分。大則論道經邦,帝賚之猷允著;小則陳力就列,家食之嘆無聞。王者臨萬邦之民,列百揆之職,將政理而有截,故掄材而不忒。示以好爵,惟皇之士攸臻;致于周行,命世之才盡得。始其精選不貳,明揚勿休。察其言之所謂,觀其行之所脩。苟進者不可不慎,待用者予取予求。勸農勉人,咸委循良之德;處煩理劇,悉咨濬哲之謀。豈不以官者一人之股肱,兆民之綱紀。厥用也雖各司其局,厥功也蓋同歸于理。非其人則貽民之憂,得其人則致君之美。 是故每孜孜於仄席,憂在進焉;俾濟濟以盈庭,野無遺矣。蓋以非賢不乂,得士則昌。度其才而後用,授其政而必當。上以見知人之道,下以見稱職之方。亦如大厦搆興,惟美材而是取;良工制作,得利器而允臧。自然讒邪知禁,惟君子之是任;政教昭宣,致王業之不愆。庶績咸若,群方晏然。其或未精黜陟,弗辯媸妍,素餐之誚必作,《嘉魚》之詠莫傳。曷若我命以鈞衡,乃負鼎之明哲;升乎諫諍,必及霤之忠賢。 大哉!考古典之訓謨,觀前王之取捨。巍巍堯帝,得五臣而洽域中;赫赫軒皇,用六相而光天下。故我后法二帝之垂衣,舉多賢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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