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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樞密副使召赴闕陳讓第四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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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臣等自承召命,累上封章,乞且留本任。聖明之照,必察愚衷。然慮朝廷謂成命已行,不許改易,或謂三讓爲禮,未賜允可。臣等莫遑啓處,重煩天聰。竊念臣等本以書生,昩於兵術,朝廷委兹邊事,不獲固辭。三數年間,勉心強力,徒懷憂患,罔敢暇逸。至於勛績,絶無稱道。雖天心至仁,尚賜全宥,臣等當自循省,更思報効,豈復舍邊陲之患,冒朝廷之寵,以取重悔哉?所乞且在本任者,非敢自謂必能銷殄兇寇,以安西鄙,蓋臣等受國重委,久於戎政,或才力不足,終坐重責,是臣等之分也。若不能畢事,移患後人,而得謂之忠乎?况自來帥臣初至,則衆多之言,爭陳利害於軍民蕃部之中,號令處置,頻有更改。 是以邊塞衆情,皆安於習舊,而憚於新規。又將佐勇怯,未能盡知,倉卒之時,指縱或誤,則其害不細。故未平定間,忌在數易,此朝廷之所明知。况今國家急務在於西陲,臣等於此用之,不爲不重。乞聖慈特廻天鍳,使得盡臣子之心,臣等(云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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