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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紹方墓志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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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右衛率府率田公墓志銘 古稱陰有德於人者,必享厥祥,大厥後。《易》不云乎:“積善之家,必有餘慶。”所謂不在其身,在其子孫者,信矣。 公諱紹方,其先鴈門人,曾、高家于冀。自耶律氏熾,得石晉山後八郡,又歲侵兩河,聞王考諱某被遷于盧龍,署之以官,復治産雲中,而貨殖焉。考諱某,能幹父之蠱,其家益顯。娶王氏而生公。公少稱才武,抱氣重諾,有燕趙之風義。事耶律,得親信左右,常從而南牧,帳下多掠獲漢家士民,俾公尸之。公默計之曰:“漢人,吾曹也,驅之如犬羊,非有罪辜,將孥戮于虜中。”乃縱之,夜亡者千計。此德於人多矣。公亦自負,謂“大丈夫胡能老於異域哉?考妣既葬,吾其歸歟!”乃匿身草莽,會夜,則負斗而奔。既達朝廷,真宗憫然嘉之,補職于三班。以其勇果,屢委軍甲,捕外方寇所謂巡檢者,至則盜息,民得按堵。 公祥符中主邵之峽口寨。時龍水郡蠻寇大擾,戍兵屢履峽口溪洞,亦乘聲嘯聚。一日近寨,圍而噪之。公戒軍士曰:“我露其勇,彼將整而難破,不如示之怯。士敢先動者,吾以軍法從事。”衆皆肅然聽命。既夜,公自率驍果突而擊之,斬十餘級。蠻雖衆,曾不能措手足,大駭而奔。自是終公之任,不敢内寇。州將害其功,不以上聞,公曰:“吾自虜還漢,獲從王事足矣,烏敢爲功哉!” 又嘗誨督諸子曰:“吾以漢有聖人之風,故脫身以歸。今教汝《詩》《書》,趨聖人之道,使汝輩有立,吾將鼓歌以終天年,豈病其不達耶?”子況,舉進士高第,又舉賢良方正,天子親問當世治亂祥咎,以對第一,乃速進用。四五年間,掌西掖書命,爲陝西道寘撫副使。還朝,敷奏稱旨,乃詔寵公以太子右衞率府率,監瓊林苑、金明池,以便子養,士大夫榮之。天子以尚憂西陲,命况龍圖閣直學士,出領秦鳳路經略使。公在疾,經略屢求省侍,有詔敦勉,遣中人、尚醫軫視。 公以慶曆五年乙酉孟秋月壬子不起,享年七十有四。上嗟惻之,加賵賻焉。經略累章哀訴,得告奉公之喪,以某年月日葬于許州陽翟縣某原,禮也。 公性剛直,未嘗曲於人,然明恕少怒。嘗官于閩中,有愛馬,使一卒乘習,遇危橋不下,馬折足而斃。公曰:“卒豈欲是耶?”不復以一言詰之,人皆服其度。 公娶李氏,贈福昌郡君,前十五年而亡。 生八男,經略即長子也。次曰淵,有詞業,舉進士,以兄廕補試祕書省校書郎、許州郾城主簿;次曰沃、濩,幼亡。次曰洵,潁上主簿。次曰浹,登進士第,唐州團練推官;次曰洸,太廟齋郎;次曰泳,皆業進士;次小字寶哥,尚幼。 三女:長適海州東海令張震,次適辰州理掾高燾,次適鄂州咸寧令張子方,皆以婦道稱于宗族。 某嘗與公會于丹陽,見公氣貌話言剛而質,毅而恭,使人信而愛之。又與經略之遊舊矣,俾序而銘云: 公復其家,去狄而華。公教其嗣,挺國之器。 厥後既隆,又壽而終。天子賵焉,大夫弔焉。 非積德而胡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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