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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文正公神道碑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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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賢之碑 宋仁宗皇帝篆額 觀文殿學士光祿大夫行禮部尚書知河南府兼西京留守事畿內勸農使上柱國臣王舉正 題 宋推誠保德功臣、資政殿學士、金紫光祿大夫、尚書戶部侍郎、護軍汝南郡開國公、食邑二千三百戶、食實封六百戶、贈兵部尚書、諡文正公範公神道碑銘並序 皇祐四年五月甲子,資政殿學士、尚書戶部侍郎、汝南文正公薨於徐州,以其年十有二月壬申,葬于河南伊樊裡之萬安山下。 公諱仲淹,字希文。五代之際,世家蘇州,事吳越。太宗皇帝時,吳越獻其地,公之皇考從錢俶朝京師,後為武甯軍掌書記以卒。 公生二歲而孤。母夫人貧無依,再適長山朱氏。既長,知其世家,感泣去之南都。入學舍,掃一室,晝夜講誦,其起居飲食,人所不堪,而公自刻益苦。居五年,大通六經之旨,為文章論說必本于仁義。 祥符八年舉進士,禮部選第一,遂中乙科,為廣德軍司理參軍,始歸迎其母以養。及公既貴,天子贈公曾祖蘇州糧料判官諱夢齡為太保,祖秘書監諱贊時為太傅,考諱墉為太師,妣謝氏為吳國夫人。 公少有大節,于富貴、貧賤、毀譽、歡戚,不一動其心 ,而慨然有志於天下。常自誦曰:「士當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也。」其事上遇人,一以自信,不擇利害為趨舍。其所有為,必盡其力,曰:「為之自我者當如是,其成與否,有不在我者,雖聖賢不能必,吾豈苟哉!」 天聖中,晏丞相薦公文學,以大理寺丞為秘閣校理。以言事忤章獻太后旨,通判河中府、陳州。久之,上記其忠,召拜右司諫。當太后臨朝聽政,時以(冬)至日大會前殿,上將率百宮為壽。有司已具,公上疏言:「天子無北面,且開後世弱人主以強母后之慚。」其事遂已。又上疏請還政,天子不報。及太后崩,言事者希旨,多求太后時事,欲深治之。公獨以謂太后受託先帝,保佑聖躬,始終十年,未見過失,宜掩其小故以全其大德。 初,太后有遺命,立楊太妃代為太后。公諫曰:「太后,母號也,自古無代立者。」由是罷其冊命。是歲,大旱蝗,奉使安撫東南。使還,會郭皇后廢,率諫官、禦史伏閣爭,不能得,貶知睦州。又徙蘇州。歲餘,即拜禮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召還,益論時政闕失,而大臣權幸多忌惡之。 居數月,以公知開封府。開封素號難治,公治有聲,事日益簡,暇則益取古今治亂安危為上開說。又為《百官圖》以獻,曰:「任人各以其材而百職修,堯、舜之治不過此也。」因指其遷進遲速次序曰:「如此而可以為公,可以為私,亦不可以不察。」由是呂丞相怒,至交論上前,公求對,辯語切,坐落職,知饒州。 明年,呂公亦罷。公徙潤州,又徙越州。而趙元昊反河西,上複召相呂公。乃以公為陝西經略安撫副使,遷龍圖閣直學士。是時,新失大將,延州危。公請自守鄜延扡賊,乃知延州。 元昊遣人遺書以求和,公以謂無事請和,難信,且書有僭號,不可以聞,乃自為書,告以逆順成敗之說,甚辨。坐擅複書,奪一官,知耀州。未逾月,徙知慶州。既而四路置帥,以公為環慶路經略安撫招討使、兵馬都部署,累遷諫議大夫、樞密直學士。 公為將,務持重,不急近功小利。於延州築青澗城,墾營田,複承平、永平廢寨,熟羌歸業者數萬戶。于慶州城大順以據要害,又城細腰、胡蘆,於是明珠、滅臧等大族,皆去賊為中國用。自邊制久隳,至兵與將常不相識。公始分延州兵為六將,訓練齊整,諸路皆用以為法。公之所在,賊不敢犯。人或疑公見敵應變為如何。至其城大順也,一旦引兵出,諸將不知所向,軍至柔遠,始號令告其地處,使往築城。至於版築之用,大小畢具,而軍中初不知。賊以騎三萬來爭,公戒諸將,戰而賊走,追勿過河。已而賊果走,追者不渡,而河外果有伏。賊既失計,乃引去。於是諸將皆服公為不可及。 公待將吏,必使畏法而愛己。所得賜賚.皆以上意分賜諸將,使自為謝。諸蕃質子,縱其出入,無一人逃者。蕃酋來見,召之臥內,屏人徹衛,與語不疑。公居三歲,士勇邊實,恩信大洽。乃決策謀取橫山,複靈武,而元昊數遣使稱臣請和,上亦召公歸矣。初,西人籍為鄉兵者十數萬,既而黥以為軍,唯公所部,但刺其手。公去兵罷,獨得複為民。其于兩路,既得熟羌為用,使以守邊,因徙屯兵就食內地,而紓西人饋挽之勞。其所設施,去而人德之,與守其法不敢變者,至今尤多! 自公坐呂公貶,群士大夫各持二公曲直,呂公患之,凡直公者,皆指為黨,或坐竄逐。及呂公複相,公亦再起被用,於是兩公歡然相約戮力平賊,天下之士皆以此多二公。然朋黨之論遂起而不能止。上既賢公可大用,故卒置群議而用之。 慶曆三年春,召為樞密副使。五讓不許,乃就道。既至數月,以為參知政事,每進見,必以太平責之。公歎曰:「上之用我者至矣,然事有先後,而革弊于久安,非朝夕可也。」既而上再賜手詔,趣使條天下事,又開天章閣,召見賜坐,授以紙筆,使疏於前。公惶恐避席,始退而條列時所宜先者十數事上之。其詔天下興學,取士先德行不專文辭;革磨勘例遷以別能否,減任子之數而除濫官,用農桑、考課、守宰等事方施行,而磨勘、任子之法,僥倖之人皆不便,因相與騰口。而嫉公者亦幸外有言。喜為之佐佑。 會邊奏有警,公即請行,乃以公為河東、陝西宣撫使。至則上書願複守邊,即拜資政殿學士知邠州兼陝西四路安撫使。其知政事,才一歲而罷。有司悉奏罷公前所施行而複其故。言者遂以危事中之,賴上察其忠,不聽。 是時,夏人已稱臣,公因以疾請鄧州。守鄧三歲,求知杭州。又徙青州。公益病,又求知潁州。肩舁至徐,遂不起,享年六十有四。 方公之病,上賜藥存問,既薨,輟朝一日。以其遺表無所請,使就問其家所欲為,贈以兵部尚書,所以哀恤之甚厚。 公為人外和內剛,樂善泛愛。喪其母時尚貧,終身非賓客食不重肉。臨財好施,意豁如也。及退而視其私,妻子僅給衣食。其為政,所至民多立祠畫像。其行己臨事,自山林處士、裡閭田野之人,外至夷狄,莫不知其名字,而樂道其事者甚眾。及其世次、官爵,志於墓、譜于家、藏於有司者,皆不論著,著其系天下國家之大者,亦公之志也歟? 銘曰: 范于吳越,世實陪臣。俶納山川,及其士民。 範始來北,中間幾息。公奮自躬,與時偕逢。 事有罪功,言有違從。豈公必能,天子用公。 其難其勞,一其初終。夏童跳邊,乘吏怠安。 帝命公往,問彼驕頑。其不聽順,鋤其穴根。 公居三年,怯勇隳完。見憐獸擾,卒俾來臣。 夏人在延,其事方議。帝趣公來,以就予治。 公拜稽首,茲維難哉。初匪其難,其在終之。 群言營營,卒壞于成。匪惡其成,惟公是傾。 不傾不危,天子之明。存有顯榮,歿有贈諡。 藏其子孫,寵及後世。惟百有位,可勸無怠。 至和三年二月 翰林學士、尚書吏部郎中、知制誥,充史館修撰歐陽修 文 翰林學士並侍講、尚書吏部郎中、知制誥、充史館修撰王洙 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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