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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緣坐配流議


  案禮,孫為王父屍。案令,祖有蔭孫之義。然則祖孫親重,而兄弟屬輕,蔭重反流,合輕翻死。據禮論情,深為未愜。請定律,祖孫與兄弟緣坐俱配流,其以惡言犯法,不能為害者,情狀稍輕,兄弟免死,配流為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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