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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卷 吳衙內鄰舟赴約(1)


  貪花費盡採花心,身損精神德損陰。
  勸汝遇花休浪采,佛門第一戒邪淫。

  話說南宋時,江州有一秀才,姓潘,名遇,父親潘朗,曾做長沙太守,高致在家。潘遇已中過省元,別了父親,買舟往臨安會試。前一夜,父親夢見鼓樂旗彩,送一狀元扁額進門,扁上正注潘遇姓名。早起喚兒子說知,潘遇大喜,以為春闈首捷無疑。一路去高歌暢飲,情懷開發。不一日,到了臨安,尋覓下處,到一個小小人家。主翁相迎,問:「相公可姓潘麼?」潘遇道:「然也。足下何以知之?」主翁道:「夜來夢見土地公公說道:『今科狀元姓潘,明日午時到此,你可小心迎接!』相公正應其兆。若不嫌寒舍簡慢,就在此下榻何如?」潘遇道:「若果有此事,房價自當倍奉。」即令家人搬運行李到其家停宿。

  主人有女,年方二八,頗有姿色。聽得父親說其夢兆,道潘郎有狀元之分,在窗下偷覷,又見他儀容俊雅,心懷契慕,無由通款。一日,潘生因取硯水,偶然童子不在,自往廚房,恰與主人之女相見,其女一笑而避之。潘生魂不附體,遂將金戒指二枚,玉簪一隻,囑付童兒,覷空致意此女,懇求幽會。此女欣然領受,解腰間繡囊相答。約以父親出外,親赴書齋。一連數日,潘生望眼將穿,未得其便。直至場事已畢,主翁治杯節勞。飲至更深,主翁大醉。潘生方欲就寢,忽聞輕輕叩門之聲,啟而視之,乃此女也。不及交言,捧進書齋,成其雲雨,十分歡愛。約以成名之後,當娶為側室。是夜,潘朗在家,複夢向時鼓樂旗彩,迎狀元扁額過其門而去。

  潘朗夢中喚雲:「此乃我家旗扁。」送扁者答雲:「非是!」潘朗追而看之,果然又一姓名矣。送扁者雲:「今科狀元合是汝子潘遇,因做了欺心之事,天帝命削去前程,另換一人也!」潘朗驚醒,將信將疑。未幾揭曉,潘朗閱登科記,狀元果是夢中所迎扁上姓名,其子落第。待其歸而叩之,潘遇抵賴不過,只得實說。

  父子歎嗟不已。潘遇過了歲餘,心念此女,遣人持金帛往聘之,則此女已適他人矣!心中甚是懊悔。後來連走數科不第,鬱鬱而終。因貪片刻歡娛景,誤卻終身富貴緣。

  說話的,依你說,古來才子佳人,往往私諧歡好,後來夫榮妻貴,反成美談,天公大算盤,如何又差錯了?看官有所不知,大凡行奸賣俏,壞人終身名節,其過非小。若是五百年前合為夫婦,月下老赤繩繫足,不論幽期明配,總是前緣判定,不虧行止。聽在下再說一件故事,也出在宋朝,卻是神宗皇帝年間,有一位官人,姓吳,名度,汴京人氏,進士出身,除授長沙府通判。

  夫人林氏,生得一位衙內,單諱個彥字。年方一十六歲,一表人才,風流瀟灑,自幼讀書,廣通經史,吟詩作賦,件件皆能。更有一件異處,你道是甚異處?這等一個清標人物,卻吃得東西,每日要吃三升米飯,二斤多肉,十餘斤酒,其外飲饌不算。這還是吳府尹恐他傷食,酌中定下的規矩。若論起吳衙內,只算做半饑半飽,未能趁心像意。是年三月間,吳通判任滿,升選揚州府尹。彼處吏書差役,帶領馬船,直到長沙迎接。吳度即日收拾行裝,辭別僚友起程。

  下了馬船,一路順風順水,非止一日,將近江州。昔日白樂天贈商婦《琵琶行》雲「江州司馬青衫濕」,便是這個地方。吳府尹船上正揚著滿帆,中流穩度。倏忽之間,狂風陡作,怒濤洶湧,險些兒掀翻。莫說吳府尹和夫人們慌張,便是篙師舵工無不失色,急忙收帆攏岸。

  只有四五裡江面,也掙了兩個時辰。回顧江中往來船隻,那一隻上不手忙腳亂,求神許願。掙得到岸,便謝天不盡了。這裡吳府尹馬船至了岸旁,拋錨系纜。

  那邊已先有一隻官船停泊,兩下相隔約有十數丈遠。這官船艙門上簾兒半卷,下邊站著一個中年婦人,一個美貌女子。背後又侍立三四個丫鬟。吳衙內在艙中簾內,早已瞧見。那女子果然生得嬌豔。怎見得?有詩為證:

  秋水為神玉為骨,芙容如面柳如眉。
  分明月殿瑤池女,不信人間有異姿。

  吳衙內看了,不覺魂飄神蕩,恨不得就飛到他身邊,摟在懷中。只是隔著許多路,看得不十分較切。心生一計,向吳府尹道:「爹爹,何不教水手移去,幫在這只船上,到也安穩。」吳府尹依著衙內,分付水手移船。水手不敢怠慢,起錨解纜,撐近那只船旁。吳衙內指望幫過了船邊,細細飽看,誰知才傍過去,便掩上艙門。把吳衙內一團高興,直冷淡到那腳指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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