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諱己名


  田登作郡,怒人觸其名,犯者必笞,舉州皆謂燈為「火」。值上元放燈,吏揭榜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俗語云:「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本此。

  宋宗室有名宗漢者,惡人犯其名,謂漢子曰「兵士」,舉宮皆然。其妻供羅漢,其子授《漢書》,宮中人曰:「今日夫人召僧供十八大阿羅兵士,太保請官教點兵士書。」

  石虎時,號虎為「王猛」。朱全忠時,號鐘為「大聖銅」。又李甘家號柑子為「金輪藏」。楊虞卿家號魚為「水花羊」。陸先家號牛為「鈍公子」,李棲筠家號犀為「獨筍牛」。俱以避諱故也。至如天成、長興中,稱牛曰「格耳」,則以屠牛禁嚴,特隱其名。而僧家謂酒為「般若湯」,魚為「水梭龍」,雞為「鑽籬菜」。巧言文過,尤可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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