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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晟張一中談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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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二年,都察院經歷李晟言邊務兵機各五事。以薦用舊臣,非所宜言,降調為通判。弘治元年,複上疏,言「臣學兵法四十年,得其奇要」。上《戰法》一篇、《急務》二篇,高自稱許。上命工部試造戰車弓弩,俱不可用,坐虛廢錢糧,降四級,為雲南曲靖衛知事。十年,複上疏言邊事,稍遷都察院照磨。十五年,遷鄖陽府撫民同知,不肯行。明年,複上疏,願邊方自效,得旨候有西北邊兵備員缺推補。正德四年,冒候缺兵備僉事上書,獻《安攘六論》。下兵部,參其大言無實,垂老不悟,姑免罪,放回閑住。八年,再冒銜上兵書五種,仍放回。史稱其所制全身鐵甲,工部鑄而俾試之,行數步輒僕焉。 王弇州雲:晟既姓李,而名同西平,其小時雅自負矣。據其弘治元年疏,學兵法已四十年,當亦不下五十。至正德八年,且八十餘,而氣不少沮,亦人妖哉! 張進士一中,初名寬,湖廣襄陽人。流賊犯襄陽,寬以翰林檢討自乞贊軍務,建策驅流人還鄉,累死者以千萬計。尋升按察僉事,坐貪淫革職。至是北虜犯塞,潛來京師,上疏請易旗號盔甲皆為黃色,牌面皆作虎形,曰:「黃為中央之土,以克北方之水。虎驚胡馬之目,見必俱退,然後以神槍藥箭射之。」且自謂秘機,不敢詳于副封,奏疏乞留中不出。下兵部,參其庸妄干進,罷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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