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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裔墓碣


  大理卿高公墓碣

  吾師宛平高公之歿也,以康熙庚辰仲春。余在京師,眾議以志銘屬余視喪畢東歸,為銘歸公二弟。丙戌再至,拜公墓石已磨未勒也,而餘以事遄歸。又六年冬十二月,以鄉人戴名世文集牽連被逮,發歲使僕某祭掃還,訊之,墓垣盡頹,而磨石尚僕於道。公仁孝聞天下,然世所稱者,太公以吏事謫遼左,公發憤成進士,伏闕上書求代,巳而逢恩例贖歸。餘竊謂父兄在難,凡力所逮,中人以下猶將勉焉,不足為公異也。自公視學江南,余從遊近十年,公家事細大畢聞。太公少豪宕,不可羈束,而太夫人謹禮法,不相中。

  太公之歸也,公以為難。後天屬複完,又二親皆篤老,當更歡洽,而居常漠然,遇事仍嗃嗃公用此雖富貴,恒蹙蹙如窮人,無所歸,終公身,公退食恒居於內,餘怪焉,叩之禦者,則常在太夫人側嬉戲如嬰兒。其侍太公所以承意觀色,或古《禮經》所未甞雲,而自公出之,乃知其當然而不可易也。公疾篤,餘入視,公曰:「子毋憂,某雖無祿,尚當終事吾母。」乃竟先太夫人卒。嗚呼!酷矣!余所犯尚未決,雖天子明聖,而吏議餘罪至重,死生未敢自蔔,恐公之仁孝余獨聞知者,遂就湮滅,而心氣瘀傷,不能營度為文,前銘又不復記憶,乃質言其大略,俾公故人曾君啟起磨石而碣焉。時康熙壬辰八月也。

  公諱裔,字素侯,卒於康熙庚辰二月十有二日,年五十有四。由翰林官至大理卿,仕績應列于史氏。銘曰:

  謂公不得于天,胡濟《屯》以亨,而天屬之複連?
  謂公能得于天,胡將母之不終,而壽命不得以少延?
  豈彼蒼之無知,抑將留終古之恨,以暴其仁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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