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方苞 > 方望溪先生全集 | 上頁 下頁 |
| 萬斯同墓表 |
|
|
|
萬季野墓表 季野姓萬氏,諱斯同,浙江四明人也。其本師曰念台劉公。公既歿,有弟子曰黃宗羲、黎洲,浙人聞公之風而興起者,多師事之,而季野與兄充宗最知名。 季野少異敏,自束髮未嘗為時文,故其學博通,而尤熟於有明一代之事。年近六十,諸公以修《明史》延致京師,士之遊學京師者,爭相從問古儀法,月再三會,錄所聞共講肄,惟餘不與,而季野獨降齒德而與餘交,每曰:「子於古文信有得矣,然願子勿溺也。唐、宋號為文家者八人,其於道粗有明者,韓愈氏而止耳,其餘則資學者以愛玩而已,於世非果有益也。」餘輟古文之學而求經義自此始。 丙子秋,余將南歸,要餘信宿其寓齋,曰:「吾老矣,子東西促促,吾身後之事,豫以屬子,是吾之私也。抑猶有大者,史之難為久矣,非事信而言文,其傳不顯。李翱、曾鞏所譏魏、晉以後賢奸事蹟,並暗昧而不明,由無遷、固之文是也。而在今則事之信尤難。蓋俗之偷久矣,好惡因心,而毀譽隨之。一室之事,言者三人,而其傳各異矣,況數百年之久乎?故言語可曲附而成,事蹟可鑿空而構。其傳而播之者,未必皆直道之行也;其聞而書之者,未必有裁別之識也。非論其世,知其人,而具見其表裡,則吾以為信,而人受其枉者多矣。」 吾少館於某氏,其家有列朝實錄,吾默識暗誦,未敢有一言一事之遺也。長游四方,就故家長老求遺書,考問往事,旁及郡志、邑乘、雜家志傳之文,靡不網羅參伍,而要以「實錄」為指歸。蓋「實錄」者,直載其事與言,而無可增飾者也。因其世以考其事,核其言,而平心以察之,則其人之本末可八九得矣。然言之發或有所由,事之端或有所起,而其流或有所激,則非他書不能具也。凡「實錄」之難詳者,吾以他書證之;他書之誣且濫者,吾以所得於實錄者裁之。雖不敢具謂可信,而是非之枉于人者蓋鮮矣。 昔人于《宋史》已病其繁蕪,而吾所述將倍焉。非不知簡之為貴也,吾恐後之人務博而不知所裁,故先為之極,使知吾所取者有可損,而所不取者必非其事與言之真而不可益也。子誠欲以古文為事,則願一意於斯,就吾所述,約以義法,而經緯其文。他日書成,記其後曰:「此四明萬氏所草創也。」則吾死不恨矣。 因指四壁架上書曰:「是吾四十年所收集也,踰歲吾書成,當並歸於子矣。」又曰:「昔遷、固才既傑出,又承父學,故事信而言文。其後專家之書,才雖不逮,猶未至如官修者之雜亂也。譬如入人之室,始而周其堂寢匽湢焉,繼而知其蓄產禮俗焉,久之其男女少長、性質剛柔、輕重賢愚,無不習察,然後可制其家之事也。官修之史,倉卒而成,於眾人,不暇擇其材之宜與事之習,是猶招市人而與謀室中之事耳。吾欲子之為此,非徒自惜其心力,吾恐眾人分操割裂,使一代治亂賢奸之跡暗昧而不明。子若不能,則他日為吾更擇能者而授之。」 季野自志學,即以《明史》自任,其至京師,蓋以群書有不能自致者,必資有力者以成之,欲竟其事然後歸。及餘歸踰年,而季野竟客死,無子弟在側,其史槁及群書遂不知所歸。余迍邅轗軻,于所屬史事之大者既未獲從事,而傳志之文亦久而未就。戊戌夏六月,臥疾塞上,追思前言,始表而志之,距其歿蓋二十有一年矣。 季野行清而氣和,與人交,久而益可愛敬。其歿也,家人未嘗訃余,餘每欲赴其家吊問而未得也。故于平生行跡,莫由敘列,而獨著其所闡明于史法者。季野所撰《本紀》《列傳》凡四百六十卷,惟諸志未就,其書具存,華亭王氏、淮陰劉永禎錄之過半而未全,後有作者,可取正焉。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