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方苞 > 方望溪先生全集 | 上頁 下頁
與鄂少保論喪服注疏之誤書


  河間獻王所得邦國禮,自漢不能用,至唐而亡。孔、賈作疏,惟宗鄭注。後儒遵守,於喪禮之大經,承誤而不知其非者,約有數端。猶幸其綱領尚存於春官司服,而散見諸官者一一可征,參以《儀禮》、《戴記》,其謬悠可得而正也。

  一則以儀禮喪服「齊衰三月」章曰「庶人為國君」,遂謂「圻外之民為天子無服。」不知曰「國君」者,以明大夫君則其臣有服,而民無服耳。溥天之下,皆天子之民也。諸侯為天子牧民,則民為之服,而況天子乎?康成既誤謂無服,故注檀弓篇遂雲「三月天下服」,專指侯國大夫服繐衰而言。獨不思文承「國中男女服」之後,則謂天下之民明矣。使服者惟侯國之大夫,則宜特文以見之,而漫曰「天下服」,使習其讀者第知天下之民皆服,而不知服者惟侯國之大夫,記禮者不宜若是之憒憒也。喪期之變,自漢文帝始。詔曰:「令到,出臨三日,皆釋服,毋禁娶婦、嫁女、祠祀、飲酒、食肉。」則漢文帝以前,天下之民皆齊衰三月,不得嫁娶、祠祀、飲酒、食肉無疑矣。

  一則謂公卿大夫士之妻為王齊衰期,於後無服,侯國之命婦于夫人亦然。蓋因喪服無明文,黃氏幹臣為君服圖亦未敘列耳。然司服職曰:「為天王斬衰,為後齊衰。」而昏義申之曰:「服父之義也,服母之義也。」公卿大夫士視後猶母,為後服母之服,而其妻則無服,可乎?古者嫂叔無服,而於娣姒則以同室而生小功之親。外命婦為王服,而於後轉無服,可乎?周官凡稱大喪,皆謂王后也。內宰:「凡喪事,佐後治外內命婦正其服位。」肆師:「大喪,令外內命婦序哭。」春官世婦:「大喪,比外內命婦之朝暮哭者。」內司服於九嬪、世婦外,別共凡命婦之喪衰,正謂公卿大夫之妻耳。可以後儒無稽之言,而廢周公之典法哉!儀禮不杖期章曰:「為夫之君。」蓋以婦人為君且有服,則後夫人不待言耳。《禮經》中文略而義該者,如此類甚多,則外命婦于後夫人並不杖期無疑也。

  一則據儀禮「繐衰七月」,謂「諸侯之大夫以時接見于天子,故有服,而士無服。」不知繐衰在大功之下,小功之上,大夫服此,則上正服小功無疑矣。即如此職,于大夫曰「其喪服加以大功小功」,於士曰「亦如之」,遂據此謂士無緦服,可乎?若以接見天子為義,則諸侯之大夫,固有未達于王朝者,有雖聘頫而不得接見天子者,小行人職「大客則儐,小客則受其幣而聽其辭」是也。諸侯之士,有從君而達于王朝,且任之以事者,掌客職「凡介行人、宰史皆有牢」,象胥職「王之大事諸侯,次事卿,次事大夫,次事上士,下事庶子」是也。且使從君朝覲,適遭大喪,卿大夫皆繐衰,庶人縞素,而士獨服吉,可乎?程、朱治經,多盡屏漢儒之說者,以折衷義理,而決不可通故也。

  群儒曲護舊說,亦約有數端:

  一則謂庶人為國君齊衰,又為天子齊衰,則為二統。而例以為人後者為其本生父母,不知為人後者,服雖有降而無絕也。若圻外之民無服,則竟絕之于天子矣。況民為國君,非為人後之比。太宰職以九兩系邦國之民,一曰牧以地得民,則雖諸侯,不過為天子系屬,此民與師長主友之屬等耳。故侯國有災,移民通財,舍禁弛力,薄征緩刑,必待大司徒之令。大宗伯以荒禮哀凶劄,以吊禮哀禍烖,以禬禮哀圍敗,以恤禮哀寇亂。小行人所至之國,劄喪則令賻補,凶荒則令賙委,師役則令禞禬,皆所以救民之死病也。天子保民如子,而民戴之如父母,一旦天崩地坼,而不為數月之服,不惟義不可以苟止,而情亦不能苟安。如以二統為嫌,則男子為父斬衰,又為君斬衰,婦人為夫三年而夫在,又為長子三年,亦為二統矣。毋乃害義傷教,而不即于人心乎?

  一則謂「婦人之從服必降於夫,夫為後齊衰期,妻不宜同。」獨不思父在為母期,而婦為姑亦期,婦為舅姑同服期,而不問子之斬與齊;則外命婦為王后、君夫人同服期,而不問夫之斬與齊。王后之喪,外命婦之喪衰哭位備見於諸官,而可以臆說亂之乎?

  一則謂諸侯之大夫既降為繐衰,不宜庶人轉承以齊衰。不知服之輕重,義各有當,大夫之降為繐衰,以不得上比于王臣耳。若民則天子之民,義無所嫌,故期以三月,而齊衰不降,猶旁服有大功小功,而世適之于高曾,並齊衰三月也。《禮》以義起而緣人情,學者反來其本,則於一曲之說,昭然若發蒙矣。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