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方苞 > 方望溪先生全集 | 上頁 下頁 |
| 卷十七 家訓家傳志表哀辭七思 |
|
|
|
◎家訓四首 ▼己亥四月示道希兄弟 《禮》有百世不遷之宗,以收族也;有五世則遷之宗,親者屬也。遭家震愆,今在金陵者,獨先君逸巢公後耳。詩人之述古公者曰:「綿綿瓜瓞,民之初生。」言將絕而複屬也。故繼逸巢公者,於桐為小宗,而在金陵則世為大宗。宗子非有大過不廢,廢則以子承。無子,支子以序承,雖有貴者,別為小宗,不得主祭。自逸巢公以上,祖之宜世祀者五:始遷於桐者曰德益公,建文朝死節;配享正學先生祠者曰斷事公;德重於鄉者曰東穀公;起家為大夫者,曰太僕公;始遷金陵者曰副使公。餘親盡則祧。 古者大功同財異宮。不異宮,不能各致養於其親;不同財,則戚屬而饑寒之不恤矣。桐俗,子壯則岀分。先君始命余兄弟循《禮經》。憶亡妻與嫂有違言,先兄命之曰:「汝輩日十反唇,披髮摶膺無害,但欲吾兄弟分居異財,終不可得耳。」 兄子道希幼羸,每疾亡,弟椒塗中夜抱持圏豚行。弟早夭,兄常曰:「吾更生子,當以道希嗣。」是弟所嘗抱持也。今道希為宗子,以其弟道永嗣。余兄弟三人,兄子二人,一嗣椒塗,餘一子道章,亦相與為三人。道章之生也,後先兄之卒凡五月,先兄猶及知其孕也。每日異日汝子與吾子相視如同生。道章生年十一,以餘罪系旗籍,與道希、道永不能生相養,其服之相為宜從期。退之不雲乎:「受命于元兄。」此可以義起也。 大功以上同財同居則共祀祖禰,異居皆祭于繼祖適子之家。適子雖貧,宅左右必別為三室,中室為龕四級,奠高、曾、祖、禰木主。歲二祫,即從俗用。清明、孟秋之望,先期散齋二日,致齋一日。主祭者齋于西翼室,兄弟子姓各齋於外寢。生長忌日,奉主特祀於東翼室。考妣之忌,齋期如二祫。生辰,散齋、致齋各一日,祖考妣之忌如之。生辰齋一日,高曾祖妣、伯叔兄弟之忌如之。妻、兄弟子婦各祭於其寢。妻長子忌日齋,冬日至,祭於宗室,上及不祧之祖。宗子散齋三日,致齋二日,群子姓如二祫。共大宗者歲一合食,共高祖者再,共曾祖者三。凡合食必於宗祠。 副使公始至金陵,居由正街,後遷土街舊宅,轉六姓,逾五十年。康熙乙酉,余始複先人居,而治其西偏舊圃為將園,先君時燕息焉。辛卯遘難,宅仍他屬,園亦岀質道希兄弟,異日必複之為宗祠。今於土街宅後暫治三室,如前法。 小功異財,勢不能同也。家之乖,恒起于婦人,米鹽淩雜,子女僕婢,往來讒訴,易至勃豀,雖期之兄弟不可保,況小功以下乎?聖人制法以民,非賢者所宜自處也。往時清澗白致玉過余,其兄子仲傑侍,近五十成進士矣,斂約如成童,叩之高曾以下,同居者五世,子婦無異衣食,雖蓄私財,無所用之。玫玉之兄,吾邑宰也,而治家司財幣者,則玫玉之妻,其妾與子婦,弗之詫也。蓋禮教之能移人若此,此非並世之人乎?小子識之。 古之祭者,前期必齋,喪必異居食。祭不齋,無以交於神明;喪不異居食,則衰麻哭泣皆作偽於其親。先王制喪,食于老者疾者,既葬而後,猶有寬假焉,而複寢之期,則斷不可易。蓋人之情,食粱肉而淒然念所親者有之矣,禦內而不忘哀,未之有也。在禮,期終喪不禦於內者,祖父母之外惟妻,而余皆止於三月,非厚于妻而薄伯叔兄弟也。先王立中制節,故法必計其所窮,妻一而已。假而本支繁衍,死喪相繼,皆終期不禦於內,則人道為之曠絕矣。故稍寬之,使中人可守,非謂寡兄弟者必不可節欲以伸其恩也。記曰:「齊衰期者,大功布衰九月者,皆三月不禦於內。」用此推之,則正服大功以浹月為期,小功、緦麻終月可也。其始婚則小功以卒哭之後為期,禮文具矣。余過時不娶,妻之父母趣之。 時弟椒塗卒,始七閱月餘,入室而異寢者旬餘,族姻大駭,物議紛然,遂廢禮而成婚,至今恨之。茲為家,則食飲衰服,或因事而權其宜。惟禦內之期,自緦麻以上,必以所推為斷。夫舅與甥,恩之最輕者也,然女兄弟方痛不欲生,苟有人心者,能即安于燕寢乎?大功以上,則視骨月之眾寡而加隆焉。《記》曰:「小功皆在他邦,加一等。不及知父母與兄弟居,加一等。」此先王稱物之情,而使之自厚於人道者也。齋期已前具民無恆產,財匱而事劇,不能壹稟古制也。 凡恩之賊,多由婦人志不相得;禮之敗,多由與私親男子時相見,聞之長老。桐俗淳厚,時家僕終世給事,未嘗見主母。近則稍有連者,皆以相見為渥洽。金陵亦然。吾母疾篤,天子加恩賜醫,醫者日定法,必視面按脈乃覆命。余白之母曰:「我雖老婦人也,可使醫者面乎?」餘曰:「君命也。」母閉目,命搴帷,顏變者久之。既而曰:「雖聖恩高厚,然繼自今,勿更使吾疾上聞矣。」今與子姓約,凡來婦者,父母歿不得歸甯,非遠道還母家,毋過信宿。其親伯叔父、同父兄弟、兄弟之子至吾家,相見於堂,食飲於外。從兄弟、母之兄弟,相見于外,嫂叔禮見。惟吉凶大節,同室相糾察,有失則者,男婦不得與於祭。 兄弟宗族之相疾,近起於各私其妻子,遠則貧富貴賤之相耀也。吾幼時聞之父祖,上祖有官禦史者,巡按江西,道桐歸祭於宗祠,自監司以下皆來賓主祭者,侍禦之從兄也。為庶人不得服輿馬,侍禦以𩦺從僕隸擇駿者乘,侍禦軼而先,急下,拱立道左。及祭畢,從兄西向立,命取杖,眾皆進曰:「吉禮成,執事者有不共,願以異日治之。」曰:「過由執事者,則舍之矣。」侍禦遂自弛冠服,伏地受杖。杖已,曰:「吾不予杖,是使汝負詬於鄉鄰也。且汝惟心懈,故至此。汝持使節,一路數千里待命焉,而心常外馳,能無誤人身家事乎?」侍禦怡色受教,冠服禮賓,兄弟各盡歡。嗚呼!此吾宗所以勃興也。近世骨月恩薄,其賢者乃以文貌相屬,而泛泛然如途人盛衰之本,為子孫者,可以鑒矣。 楊樹灣高莊東谷公遺田,太僕公所受分也。五傳至余兄弟,以遠家金陵,艱輸運,棄其十之六,惟主莊尚存。余丁亥歸故鄉,見其基勢爽塏,繞宅喬木尚七十餘株。老僕曰:「此東穀太僕所嘗棲止也。」因複其半。今並以為祭田,未複者當次第複之,以歲入十之二供祀事,餘給子孫之不能嫁娶葬埋及孤嫠老疾者。其法一取之吳郡範氏,不謂之義田者,徒為吾兄弟之子孫計耳,非能如古人之收族也。每見士大夫家累巨萬,不聞置義田,即祭田亦僅有而少豐焉,俄而其子孫已無一壟之植矣。範文正公父子置義田三千畝,以贍族人也,而子孫享其利者六七百年,以至於今。 昔太僕公分田之籍,手記曰:「吾増置田三百五十畝,橐中白金千有七百,此非吾官中物也,乃朋友饋遺,汝母勤儉而致之。」太僕公仕宦四十年,當明神宗朝,巡按者三掌河南道,時兼攝七道禦史事,所積僅如此。嗚呼!父有田宅以遺其子,乃汲汲然自明,惟恐子之意其得於官而心鄙之也。上之教,下之俗,所以相摩而致此者,豈一朝一夕之故哉?茲田之在吾家,亦近二百年矣。然則欲子孫長保其田宅,亦非德與禮莫能持也。 副使公葬繁昌縣西門外楓樹嶺,去桐與金陵各三百里而近。余鄉欲與其地士大夫聯婚姻,以便祭掃,而不得也。墓旁有祭田,未籍分產,四叔父楓麓收其入。播遷之後,諸弟貧乏,必將斥賣。道希兄弟當勉力以原價歸諸從父,而勒石永為祭田。先君受分,多取瘠產,庶祖母王孺人膳田,本議身後均分,後獨以歸四叔父。楓嶺祭田不問其歲入。汝輩當體祖父之志,勿謂此公產不肯以價取而致屬他姓也。陳莊、胡莊及高淳租,每歲終通計而三分之,以其一給道章於北,非敢棄先兄之命也。分隔異地,慮子孫或有不肖而大為之防也。昔聖人之制男女之禮也,皆以禽獸為防,而兄弟同財異財,亦以中人為准。蓋計其所窮,使不肖者可守耳。 弟椒塗之歿也,未娶,兄泣曰:「吾弟兄三人,當共一丘,不得以妻祔。」兄疾革,嫂與道希環而泣之,兄屢斥去,正命之夕,惟餘在側,未嘗以道希、道永屬吾兄弟篤愛如此,子孫其式之。 ▼甲辰示道希兄弟 己亥歲,議以道永嗣弟林,林嗣伯父履開公。先兄之為宗子也,先祖命之矣。道希之為宗子也,先君知之矣。若以林嗣履開公,則林及道永當相承為宗子,先祖之所未命,先君之所不知,非後之人所敢議也。今第以道永嗣林,履開公,則置墓田,三支子孫世祀勿替,而祔食于祖。 吳郡范氏義田,計口授糧,俾愚者怠於作業,非義也。五材百物,民皆用之,必各有職業,交能易作,然後其享之也安。無故而坐收其利者,天所禍也,且勢不能周。吾家祭田,營宅兆,供歲祀有餘,量給不能喪葬者有餘,以振鰥寡孤獨廢疾不能自存者有餘,以助貧不能受學者有餘。春糶而秋糴之,累其貲以廣祭田,其怠於作業而貧窶者,不得告貸。己亥四月,諭以高莊為祭田,因司諭公久葬故鄉,雖以陰流入墓起攢,仍當卜兆於桐耳。今奉柩至金陵,則高曾祖考無一葬故鄉者矣。高淳二百畝,乃我二十年傭筆墨,執友張彝歎為購置者,惟用為祭田,于義為安。一水司通子孫,歲收穫可近就繁昌展副使公墓,將為記,勒石台拱岡,兼注縣冊,俾世守之,不得私摽棄。 自副使公以下,道希為宗子,凡岀自副使公者宜宗之。而從祖父查林府君、從父楓麓府君返故鄉,吉凶赴告,不得以時通。今定居金陵者,惟先君之子姓耳。道希之世嗣,當為百世不遷之宗,雖有異爵者祗事焉。自先兄與余無私財,道希、道永、道章亦式焉。率是道也,雖五世十世可也。然先兄早世,吾質行不若古人,安能必子孫常守家則乎?先兄命道希、道永與道章兄弟相視如同生。今道希、道永有子皆早殤,惟道章一子始孩,異時與群從相視如大功之兄弟,不得析居異財。後此則仍禮經,聽其大功同財,而以親者相屬。金陵上田十畝,一夫率家眾力耕,豐年獲稻不過三十余石,主人得半乾暴,減十二米之,得六石餘以給下隸之食與衣不贍也。程子曰「吾輩暨妻子僮僕,皆不耕而食,不織而衣,更不治經謀道,則為世大蠧」,可不畏哉!計中人之家,主人一身調度,必殫上農夫五家之力,妻子一人所費役三家,僕婢半之。吾家親屬及僕婢近四十人,常役上農夫百家,終歲勤動,以相奉給,果何德以堪之?今與汝輩約,僕婢惟老而無歸者勿遣,傭者散之,少壯各任以事,能則留,不則縱舍,俾自食其力。 古無奴婢,事父兄者,子弟也;事舅姑者,子婦也;事長官者,屬吏也。惟盜賊之子女,乃為罪隸而役於官。九職:「臣妾聚斂疏財。」質人「掌人民之質劑。」蓋士大夫之家始有之,如後世官賜奴婢,亦以罪沒耳。戰國、秦、漢以後,平民始得相買為奴。然寒素儒生,必父母篤老,子婦多事,然後傭僕賃嫗,以助奉養。金陵之俗,中家以上,婦不主中饋,事舅姑,而飲食必鑿,燕遊惟便,縫紝補綴,皆取辦於工。仍坐役僕婦及婢女數人,少者亦一二人。婦安焉,子順焉,蓋以母之道奉其妻而有過矣。餘每見農家婦耕耘樵蘇,佐男子力作,時雨降,脫履就功,形骸若鳥獸然遭亂離焚剽,則常泰然無虞,蓋其色不足貪也,家無積貨可羨也。雖盜賊奸凶,不能不留農夫野婦耕織以供戰士,而劫辱系虜斬刈無遺者,則皆通都大邑縉紳富室之子女也。人事之感召,天道之乘除,蓋有確然而不可易者矣。吾家寒素,敝衣粗食,頗能外內共之,而婦人必求婢女,猶染金陵積習,吾甚懼焉。道希兄弟其與二三婦其勉之,恐餘不幸而言之中也。 憶昔姻家有婦惰姑嚴而不相中者,其子頗是其婦,母患之,語餘曰:「吾兒所憚者,子也,子為我訓之。」翼日,餘至其家,子婦敬聽,告之曰:「凡為人子,昵其妻而不責以事父母,是以娼女待其妻也。世有與娼女交而望其孝于吾父母者乎?凡為人婦,昵其夫而不順于舅姑,是以估客待其夫也。世有娼女而致孝於估客之父母者乎?」歸至家,姑姊妹皆責余曰:「不畏其深怨乎?」餘曰:「彼深怨,則心已為之動矣。」編於《家訓》。子將娶,則審以喻之。古者自王后以及列士之妻,皆躬織紝,而庶人以下則衣其夫。王后之禮職,女史糾之,而監以王之師傅;民家之女功,酇長稽之,而達於鄉遂之長。一日廢其職,怠其事,則過愆集之。如是,則貴者安得恣睢以適己,賤者尚敢勃溪于舅姑之側乎?今之士,古之庶人也。繼自今,凡來婦者,縱不能衣其夫,衣裳必自製,以屬工人者,值勿給。 先兄之命曰:「弟林既冠,未娶而夭。吾與汝生常違離,異日三人必共一丘。」康熙辛巳,葬兄于泉井,以弟從。自餘遘禍北徙,道希危疾,連年累歲,術者曰:「此陰流入墓之效也。」餘始不信,忽夢兄臨大淵,躍入自沈。通書南中,命道希啟墓,鑿土三尺見水,乃起柩權厝,以待蔔兆。古者邦墓有定所,民以族葬有定位,自形家之說興,而其術頗有奇中者,何也?管子·地員篇:「凡泉之淺深,可按視所見之土以測之。」豈中原土厚水深,司空之法未亡,相民宅者皆能脈土以定兆域,而未可以例山澤沮洳之地與?吾友李君岱雲、黃君退谷、劉君梧岡,儒者也,而篤信形家之術,謂穴有暈,下三棺則暈破而水入。余迫于公程,行有日矣。道希兄弟若懲前事而畏形家言,則兄與弟共塚,而餘他日別葬,於義亦可,但毋與婦人合,以墮先兄之命。 古者命士以上祿,皆足以仁其族,故晏子相齊,三黨及國之賢士皆取給焉。後世祿薄,仕者無義取之財。吾先人雖宦族,而故鄉遺田,皆上祖力耕而致之。金陵之俗,婦人多外夫家,內父母家,耗貲產於私親,而子孫無一椽之庇者,踵相接也。子欲順於母而不恤母族,非義所安,然必身所自致,然後得專。 以上祖之所遺,兄弟子姓之所賴而偏厚焉,家之暌必自此始。其有喪葬不舉,急難無告者,竭妻子之私財以佐之,無有,則與兄弟審度而助之。妻之族亦如之。婦人之性,鮮知大義,兄弟同財,則怠於家事,委積蓋藏,坐視耗蠧,甚者爭為侈靡。吾子孫之以大功同財者,苟不能同爨,則均其歲入,而各私為奉養。豐年存十之二,儉歲十一,公貯之以備喪葬婚嫁,猶愈于離居析產,不肖者甘蕩棄,而兄弟不得問也。籲,薄矣!清澗白氏,四世同爨,婦人服用有經,雖母家送嫁服物,亦貯公所。繁昌徐季子同產五人,兄弟有子二十余,季子年二十二喪妻及子,遂鰥居治家事。兄弟之子耕者、賈者、授徒客遊者,絲粟不入私室,男女少長近百人無違言。余杪秋遇其兄之子于魯港,具言如此。然則子弟有不可教者,父兄其省諸;婦人有不可化者,男子其省諸! ▼己酉四月又示道希 示道希: 旬月以來,我胸氣結塞如有物,食飲日衰,左股蹙縮,蓋痛受命于兄,垂老而棄之也。痛道永不能以義懸衡,汝惑焉,我為大親而不能正也。 三叔父之沒也,汝父泣曰:「吾三人生常違離,弟中道夭,吾與若送死皆有恨。弟未娶,無子女以寄吾愛,異日吾兄弟當同丘,不得以妻祔。」遂以告于大父、大母及汝母、叔母蔡氏,以為成命。是約也,豈惟億叔父之靈,亦陰以釋大父、大母之隱痛也。汝父及叔父合葬二十餘年矣,非以陰流入墓而起厝,汝兄弟能發掘而以母祔乎?大父、大母之終,第知叔父與汝父之魂魄相依,而不知其終判也。百歲之後,歸於其室,尤婦人所切心,而卜兆泉井時,汝母無幾微見於顏面,是心知汝父之義,而欲成其美也。汝母之終也,汝父起厝複數年矣,亦嘗教汝兄弟偝父之命而以已祔乎?今而違焉,豈惟戕父之心,抑亦毀母之義矣。 昔朱子斷濮議,以為試坐仁宗及濮王於此,則決知其不可。緣眾人以死後為無知,故惑亂耳。試立汝父于此,見汝兄弟違命而遂非痛疾,將何如?孔子曰:「汝安則為之。」我衰疾隔遠,生世幾何?不復贅語矣。 〔道希得劄,依古族葬而少變,以從宜蔔兆。蔣甸司諭公居中,先兄亡弟同穴居右,先嫂亡妻同穴居左,故存此劄,以志其不違父命,由篤信予言,且以解戚友之惑也。自記。〕 ▼壬子七月示道希 來劄稱鮑甥孔學及汝女婿吳生元定、光生大椿學誦益專以愨,乞言以進之。夫學非專且愨之難,貴先定所祈向耳。 己卯之冬,餘信宿河間令孫屺山署中,值迎春部民效伎於庭,植雙竿系索而橫之。有女子年可十四五,緣竿而升,徐步索上,舞且歌,不側不墜。俄設重案,臥而仰其足,眾舁五鈞之甕,以足承轉而運之如丸。良久,然後眾擎而下。觀者皆色然駭,而雜以嘩笑,余獨閔且懼焉。夫索橫於空,猿狙之所不能履也。五鈞之甕,壯夫所難負戴,而弱女以足盤之,蓋利重糈而竭其心與力以馴致焉耳,不重可閔乎?君子之學,所以複其性也。三才萬物之理,生而備之,而古聖賢人所以致知力行以盡其性者,具在遺經。循而達之,其知與力可以無所不極。然其事不越人倫日用之常,非若橫索而履之,與以足運甕于高空之危且艱也。而有志於斯者則鮮焉。蓋謂是非有利於已之私,而無可歆羨焉耳。 故學誦之專且愨,有以為名與利之階者矣,有思以文采表見於後世者矣;又其上,則欲粗有所立資以稍檢其身而備世之用焉;又其上,則務複其性者是也。三生者,吾何以進之哉?達吾言而使自審處焉可矣。 ◎家傳志銘哀辭十五首 ▼大父馬溪府君墓誌銘 苞先世家桐城,明季曾大父副使公以避寇亂之秣陵,遂定居焉。吾父岀贅,留滯棠邑凡十年。苞生六年,大父司訓于蕪湖,吾父始歸秣陵舊居。計此生惟大父承公事至秣陵,苞應試皖桐,道蕪湖,得暫相依,其時可稽,日可數也。 江南土薄,葬非其地,水蟻必宅焉。故高祖太僕公家桐城,越十餘年而葬秣陵;曾大父家秣陵,越數十年而葬繁昌。大父之終也,吾父及叔父禦柩歸桐城,以大母權厝秣陵,數十年而未得葬也。及遘宗禍,近支皆北徙,諸弟倉卒葬大父及叔父母于所居之梁莊,已十年,而術者曰:「陰流入壙矣,禍猶未已。」啟之信然,複出而攢焉。今天子嗣位,布大德,赦吾宗還鄉里。苞蒙恩給假歸葬父母,複奉大父柩自桐城來秣陵。痛少時以家貧迫生計,未得時依大父。及冠後,從錢飲光、杜於皇、蒼略諸先輩游,始知大父文學為同時江介諸公所重。大父官蕪湖,兄舟實從,凡七年,每語餘曰:「大父之仁也。曾王父未葬,一飯不忘。春秋時享及令節良辰,未嘗不唏噓終日。」 嗚呼!大父之葬,未卜何期,而苞自忖,則生世無幾時矣。乃略敘改葬之由,以付兄子道希而待事焉。大父處境順,無由為卓絕之行,而官甚微,士皆務科舉之學,教之所及亦淺,故不敢漫述,惟自痛咎愆之積而已。 大父諱幟,字漢樹,號馬溪。年十一,入安慶府學,以歲貢生為蕪湖縣學訓導,遷興化縣學教諭,告歸,卒於蕪湖,時康熙丁卯七月也,年七十有三。大母吳孺人早世,葬江甯縣南周村,穴甚狹,不容合葬。子三人:長伯父諱綏遠,次吾父諱仲舒,次叔父諱珠鱗,庶祖母王氏岀也。女七人,皆適士族。以某年某月某日葬於某鄉某原。銘曰: 營之艱,宅之寧,以庇我後生。 ▼台拱岡墓碣 先考妣既卜葬於台拱岡之七年,不肖子苞始得請假歸視窀穸。雍正二年五月望前二日,至自京師郊宿。越翼日丙辰展墓,蔔日得六月丁酉,穿穴視燥濕,始反土而定封焉。 嗚呼!昔我先妣姚孺人早亡,吾父更出贅。時外祖官罷客死,家貧,內禦者一人,老不任事。吾母縫紝浣濯,灑掃烹爨,日不暇給。吾兄弟疾病啼號,則吾父保抱攜持焉。五歲課章句,稍長治經書古文,吾父口授指畫焉。其後自棠邑遷金陵,益窶艱。己巳、庚午間,日食始能再,而弟林死。苞與兄舟客燕、齊,曆歲移時,不得一歸省。歸則計日以行,至庚辰,誓不更違二親遠遊,而逾年兄又死。每當弟與兄忌日生辰及春秋伏臘令節,吾母先期意色慘沮,背人掩涕,過旬猶不能平。吾父則召親賓劇飲,號呶以自混,或遊郊野,沈暝然後歸。自苞省人事,未嘗見吾父母有一日之安也。 吾父之歿也,宅兆未營,而不肖子以南山集牽連赴詔獄。會宗禍,有司奏宜族誅。聖祖仁皇帝哀矜,並免罪,隸旗伍,而命苞給事內廷。戚友禦吾母以北。衰病纏連,不肖子服公事,晨入夜歸。又自首夏至杪秋,必祗役塞上,不得在視起居寒燠。吾母之歿也,會返役,得視含斂。而喪南還,附漕船,不獲躬扶柩至潞河。以人事之常計,此生不得複見先人之塋墓矣。故據《戴記》「境外不俟」之禮,使兄子道希、道永奉大父母柩,以戊戌二月壬寅葬于南鄙石嘴之台拱岡,如天之福。今皇帝嗣位,推廣先帝遺德,恩詔特原牽連入旗者,赦歸鄉里。 吾祖宗塋墓有主,而不肖子得視窀穸,負土以終事,且承聖制,謂以苞故而宥及全宗。吾父母而有知也,其戴聖主無涯之德,而為不肖子悲喜當何如!故敬告以妥靈,且碣于原,俾世世子孫知謹身寡過,為匹夫而常守塋墓之難也。吾父生平,宋潛虛既論次為《家傳》,吾母之喪,故江甯太守長沙陳公鵬年適在京師,豫為銘幽之文,其言視不肖子苞為可征信於後世,故弗更著焉。 先考字南董,號逸巢,生於明崇禎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寅時,卒於大清康熙四十六年十月初四日亥時。先妣姓吳氏,知同光二州同知紹興府事諱勉長女,生於崇禎十五年正月十五日子時,卒於康熙五十四年十二月初九日午時。子三人,女五人。伯氏、仲氏,姚孺人岀。姚孺人從葬祖姑趙恭人墓側,距今七十有五年矣。不敢遷祔新阡,懼魄體之動也。七月朔後五日,男苞述。 ▼先母行略 吾母姓吳氏,先世莆田人,後遷京師。外祖諱勉,為名諸生,貢成均,知同、光二州,同知紹興府事,以直節忤其地權貴人,罷官,流轉江淮間,于吾宗老塗山所見先君子詩,因女焉。 吾母生而靜正,誠意盎然,終身無疾言遽色。五六歲時,外祖每曰:「吾宗衰,此女乃不為男兒。」遇經史中女事,必為講說。及歸先君子,不及事姑,或語及先王母,輒哽咽欲淚。前母姚孺人遺女二,次姊少桀傲,母呴濡久而悔悟,勉為孝敬。 先君子中歲尤窮空,母生苞兄弟及女兄弟凡六人,一婢老不任事,縫紝浣濯、灑掃炊汲,皆身執之。方冬時,僅敝絮一衾,有覆而無薦,旬月中不再食者屢焉。而先君子喜交遊,江介耆舊過從無虛日,必具肴蔬,淹留竟日。母嘗疽發於背,猶勉強供事十餘年,無晷刻休暇。而先君子性嚴毅,絲粟不治,客退,必詰責,不少寬假。母益篤謹,無幾微見於顏面。及先君子將終,惻然曰:「與若共事五十年,若於我毫髮無愧也。」 母性孝慈,而外祖父母及舅氏皆客死,繼而吾弟早夭,兄及姊適馮氏者複中道夭,默默銜悲憂,遂成心疾。六十後患此幾二十年,每作晝夜語不休,然皆幼所聞古嘉言懿行及侍父母時事,無涉鄙倍者。臥疾逾年,轉側痛苦,見者心惻,而母恬然時微呻,未嘗呼天。及父母既彌留,苞及小妹在側,無戚容悲言,恐傷不肖子之心也。生平未嘗一語詈僕婢,而能使愛畏不敢設欺誑。卒之後,內禦者老幼悲啼,過於子姓,不可曲止焉。男苞泣血述。 ▼沈氏姑生壙銘 姑次居六,繼室于沈氏,嫁愆期,年二十有六矣。夫故,失愛于父,常孤行遠遊。姑年三十有一而夫死,無何,舅亦死,群叔離異,獨挈幼女及前娣之子以居。子將冠又死,而女贅陶氏子良,遂依焉。先君子于諸姑貧者月有餼,而姑未嘗言貧,被服必潔以完。苞客游家居日稀,曾不知姑之艱也。姑老矣,偶袒內襦,補綴無間咫搹者,因泫然曰:「此未足言也。吾始寡,沈氏以為贅疣,居荒園,日夕擷野蔬,聚落葉而炊之,每陰雨則持二孤以泣。時汝祖老,汝父貧,多累,故不敢告,以重父兄憂。至於今,於吾為寬矣。」 苞自倦遊歸,喪葬婚嫁無虛歲。又女兄弟五人,皆貧不能自存,雖知姑之艱,未暇為謀,常私自忖,以為生養死藏,吾終當任之,而今無望矣。苞難後,姑見家人必號痛。今年春,以書來曰:「吾居世幾何?將竁於夫之兆。侄銘之,及吾之見也!」先君子女兄弟凡十人,今其存者,惟姑與小姑耳。姑年七十余,苞淹恤無期,而今乃志姑之生壙,尚何以舉其辭邪? 姑之夫諱某,武舉人。其卒也,距今康熙己亥四十有一年,墓在江寧縣某鄉某原。銘曰: 嫠終世,婦事畢。百歲之後歸其室。 ▼兄百川墓誌銘 兄韓舟,字百川,性倜儻,好讀書,而不樂為章句文字之業。八九歲誦左氏太史公書,遇兵事輒集錄置袷衣中,避人呼苞,語以所由勝敗。時吾父寓居棠邑留稼村,兄暇則之大澤中,召群兒布勒左右為陣。 年十四,侍王父于蕪湖。踰歲歸,曰:「吾鄉所學無所施用。家貧,二大人冬無絮衣,當求為邑諸生,課蒙童以贍朝夕耳。」踰歲,入邑庠,遂以制舉之文名天下。慕廬韓公見之,歎曰:「二百年無此也!」自以時文設科,用此名家者僅十數人,皆舉甲乙科者。以諸生之文而橫被六合自兄始。一時名輩皆願從兄游,而兄遇之落落然。江西梁質人、宿松朱字綠以經世之學自負,其議論證向經史,橫從穿貫,聞者莫不屈服。而兄常默默,退而發其覆,鮮不窒礙者。苞謂兄盍譬曉之?曰:「諸君子口談最賢,非以憂天下也。」 兄長余二歲,兒時家無僕婢,五六歲即依兄臥起。兄赴蕪湖之歲,將行,伏餘背而流涕。其後少長,即各奔走四方。余歸,兄常在外;兄歸,余常在外。計日月得與兄相依,較之友朋之昵好者,有不及焉。兄常曰:「吾與汝得常家居,俾二大人無離憂。春秋佳日,與二三同好步北山,徘徊墟莽間,候暝色而歸,吾願足矣。」及庚辰四月,余歸自京師。七月,兄歸自皖江,而疾遂篤,未得一試斯言也。 弟林先兄十歲卒。兄欲于近郊平疇買小丘,自為生壙,而葬弟于其側。辛巳四月,余為弟卜地于泉井,夢土人云:「伯夷今葬是。」余不忍廢兄之命,遂以次年三月十六日遷弟柩與兄並葬其村之北原。兄歿于康熙辛巳年十月二十一日,年三十有七。娶張氏。子道希、道永。銘曰: 不若於道者天絕之,胡體其所受而至於斯?矧材與志,古固有不遂,而又何悕? ▼弟椒塗墓誌銘 吾弟既歿且十年,吾與兄奔走四方,尚不能為得一丘之土,而兄亦以憂勞致疾,卒于辛巳之冬。踰年春,始卜葬于泉井之西原,而以弟祔焉。 自乙卯以前,吾父寓居棠村,弟始孩,依母及群姊,而余依兄。戊午後,兄侍王父于蕪湖,而弟複依余。自遷金陵,弟與兄並女兄弟數人,皆瘡痏,數歲不瘳。而貧無衣,有壞木委西階下。每冬月,候曦光過簷下,輒大喜,相呼列坐木上,漸移就暄,至東牆下。日西夕,牽連入室,意常慘然。兄赴蕪湖之後,家益困,旬月中屢不再食。或得果餌,弟托言不嗜,必使餘啖之。時家無僮僕,特室在竹圃西偏,遠于內,余與弟讀書其中。每薄暮,風聲肅然,則顧影自恐。按時弟必來視余,或弟坐此,餘治他事間忘之矣。 弟性警敏,雞鳴入市購米薪,日中治家事,客至,佐吾母供酒漿。日入誦書,夜參半不寐。體素羸,吾與兄數戒之不得,竊恨焉,果用此致疾。方弟之存,家雖貧,父母起居寢食,毫髪以上,弟皆在視得其節。弟歿,吾與兄勤志之,輒複遺忘。吾父喜交遊,與諸公夜飲,或漏盡乃歸,旬月中間者僅三數日耳。弟恒令家人就寢,而已獨候門及餘繼之,則困不支矣。 弟疾起于丁卯之冬,時余與兄避難吳中,弟偕行,喀血隱而不言,血氣遂大耗。其卒也,以齒牙之疾,蓋體羸不能服藥也。先卒之數日,餘心氣悸動,父命避居野寺,弟彌留及夢中呼餘不已。嗚呼!昔之人常致死以勤禮,餘未有大疾而廢焉,悔與痛有終極邪!弟初名棠君,後更名林,字椒塗,卒於康熙庚午三月初四日,年二十有一。銘曰: 天之于吾弟吾兄,酷矣。使弟與兄死而余獨生,于餘更酷矣。死而無知則已,其有知,弟與兄痛余之無依,毋視餘之自痛而更酷邪! ▼鮑氏姊哀辭 鮑氏姊幼名且,前母姚孺人岀也。吾母繼室姊七歲,苞之生,姊年十有二矣。時吾父寓棠村,家無僕婢,獨以苞屬姊。絕乳食必啼,姊抱持且行且食之,食竟乃止,遂以為常。姊夫鮑氏,庶長也,君母嚴,姊敬事焉,因以庇所生之姑。有姒恣睢負嫡,勢相陵,兩家僕婢嘖嘖,姊于弟妹未嘗一語及之。父母有問,則稱「嫡姑均愛。」姊歸三歲喪夫,逾年一子殤,撫姒所生女,久之,又撫其子,皆深愛如己岀。既老,相視泛泛,姊嚜然也。一日,蹶而不能興,苞赴詔獄,姊適送女越境,無由語訣。又十有四年,蒙聖恩許假歸葬,而姊臥疾已經年矣。每見苞,則嗚咽不可止。用此過旬,乃敢一往視。比北上登程,五旬有五日而姊卒,時雍正三年三月二十九日也。 苞性劣而遇屯,于父母兄弟尠不遺恨者,而未若姊之深,苦不能悉,生不能依,疾不能養,又無子女以寄其愛。嗚呼!苞其若此心何哉!姊夫卒以瘵,既葬,仲複羸疾,其家用俗忌發而焚焉,未知兆安在。聞姊喪,命兄子道希相視諏度,然後以姊祔。歲將除,問未至,無以攄吾哀,乃涕泣而為楚言。其辭曰: 幼而苦辛,乃義之服些。 天命早寡,亦未雲酷些。 崎嶇隱憫,遭是則獨些。 既息以死,猶淹衾褥些。 胡為大年,俾饜此毒些。 ▼鮑氏妹哀辭 雍正六年秋八月朔後三日,始聞鮑氏妹之喪,距其卒百二十有七日矣。兄子道希懼餘盛夏病不勝哀,故緩告。妹為先君第四女,渾厚靜默,於先母為近,幼共饑寒,諸姊嫁後,佐母治家事。歸鮑氏子季昭。其伯兄孟虎,即伯姊夫也,早夭無後,家以漸落,仲尚能少蓄藏,及季受室,則掃地無遺,與仲分日供二親及巨嫂食。姑夙愛仲婦,及晚歲,每語人曰:「季婦良苦,值主饋,吾食飲常得節適。」伯姊之終,困床席累歲,妹侍尤勤。 嗚呼!自吾弟、吾兄早世,女兄弟五人各窶艱,惟馮氏姊及妹有子,而馮氏姊中道亡,伯姊次之,今妹又次之。其存者謝氏妹,羸疾經年弗瘳,仲姊歸曾氏者,蹶而弱足。顧念死者生者,尚安用久留此衰疾羈孤之身于人世邪?餘竟世為羈屬,有天幸,父母兄弟及馮氏姊之喪,皆會餘歸,期得親含斂,惟伯姊及妹過時然後聞。抑自伯姊以前,每有凶咎,無在側與否,必先見其魄兆,而妹獨無。豈餘混混塵事中,不復能自存其清明之氣邪?抑心之精爽至是而消亡邪?乃為文以攄餘哀,俾道希薦告于殯宮。其辭曰: 嗟予同氣,性和壹兮。命則坎屯,鮮安吉兮。 汝雖貧約,家室寧兮。惟是戚屬,涕淚盈兮。 二昆瘥劄,兩姊熸兮。存者三人,疢阨兼兮。 鄉予在難,慘未別兮。老母北轅,痛永訣兮。 昔歲生還,相慰撫兮。送我階庭,遂終古兮。 生叢百憂,如縢絏兮。死果無知,解此縣結兮。 ▼謝季方傳 〔此先生妹適謝氏者,標題與《秦仲高》一例,先刻誤改謝氏妹,今正之。壬子十月,鈞衡識。〕 先君子五女,妹生最後,適謝氏子師錫。其祖國初督學山西,饒於財,子姓習侈縱偷苟,妹始嫁,家中落而未盡,妹夫尚多紈袴之好。妹性簡默,貞靜不相中,時被陵暴,戒女從者勿聞於二親。餘間訊之,含淚終不言。數年中,舊業盡摽,薪米半吾家,訾給妹夫。嘗遘厲疾,危在旦夕。余往視,妹私謂余曰:「死生命也,恨無子,本生姑在堂,而兄公小叔皆貧不能自存,將若之何?」蓋懼身無依,歸母家,而不能顧其姑也。 余難後,供奉蒙養齋。妹送母至都門,每孟夏,餘岀塞,迫冬始還,老母起居,惟妹是依。間語苞曰:「汝妹名甯壽,今果送吾老。古云:初生所命,多為終身徵兆,理果有是哉?」母終,遺衣物付妹。妹南歸,盡棄以買妾,生一子。自是以後,每隆冬,常質繭衣複襦,忍寒凍而不忍妾與孺子饑。余命道希兄弟計口計日,致米蔬薪膏,供億其家,而奉妹于吾家。妹忽忽不適,問故,曰:「吾不與家人共寒饑,心不能安,一歲中必數歸視,未旬日,衣裳鮮在笥者矣。」先人家則肉食有常期,妹每言不喜茹腥,而取其錢市果餌以食孺子。 嗚呼!女子處饒樂而家室和平,易為賢耳。昔先君子不治生產而好交遊,家無僕婢,吾母踰五十,猶日夜從灶上掃除,執苦身之役。然先君子所交,皆楚越遺老,鄉邦俊人,古義尚可以自慰也。若妹之艱貞,則幾于《易》所謂「明不可息」者矣。其事雖族姻,妹不欲使聞知,而餘乃筆之書,蓋天下後世欲明婦順者,不可不更備此規軸也。 ▼嫂張氏墓誌銘 嫂姓張氏,江寧人,年二十歸吾兄。先君喜交遊,四方耆舊及裡中執友相過日數輩。自嫂歸,兄督就中饋,老母始少得休息。余受室妻蔡氏,從嫂供事多不逮,用此志不相得。及蔡氏亡,二女依嫂以居,少者痘,先母語餘:「女證危,氣息觸人不可耐,世母保抱攜持,意色不厭,亦人情所難也。」自先君歿,塚婦持家,餘以老母盥饋及家事數責讓,嫂常含怒。及餘遘難,盡室北遷,幼女複依嫂以居,撫之不異於所生。籲!此雖嫂之明,抑吾母淳德及吾兄身教之所漸漬也。 余兄弟三人,弟林未娶而夭,余與兄奔走衣食,生常違離。兄將終,遺命三人必同丘,婦皆別葬。康熙壬午,兄及弟卜宅泉井之西原,近二十年,以陰流積壙起厝,複數年而地不可得。雍正六年正月,余在京師,兄子道希訃母喪,且請志。以文律按之,婦從夫,宜附志,而兄有成命,嫂當別葬,則特志無妨也。兄既有前志,而嫂葬無期,餘衰羸,恐不逮事,乃豫為《志》,以慰道希兄弟之思。 嫂年六十,卒以雍正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子二:長道希,次道永。女一,適喬氏子。嫂素無疾,邇歲諸孫盡殤,又為姻家所累,家益落,隱憂自懟,馴至大疾。嗚呼!是重可哀也。銘曰: 從夫教,義克明。有子而良,終延世以蕃昌。 ▼亡妻蔡氏哀辭 妻蔡氏,名琬,字德孚,江寧隆都鎮人。以康熙丙戌秋七月朔後二日卒,在餘室凡十有六年。自己卯以前,余客京師、河北、淮南,歸休於家,久者乃三數月耳。自庚辰至今,赴公車者三,侍先兄疾踰年,持喪踰年。而吾父自春徂秋,必出居特室,餘嘗從焉。又間為近地之遊,其入居私寢久者乃旬月耳。余家貧多事,吾父時拂鬰,旦晝嗟籲。吾母疲屙間作,吾與妻必異衾裯,竟夕無言。妻常從容語餘曰:「自吾歸於君,吾兩人生辰及伏臘令節,春秋佳日,君常在外,其相聚必以事故,不得人室,或蒿目相對,無歡然握手一笑而為樂者,豈吾與君之結歡至淺邪?」 餘先世家皖桐,世宦達。自遷江寧,業盡落,賓祭而外,累月踰時,家人無肉食者,蔬食或不充。至今年,餘會試注籍春官,歸踰月而妻卒。妻性木強,然稍知大義。先兄之疾也,雞初鳴,餘起治藥物,妻欲代,餘不可,必相佐,又止之,則輾轉達曙,數月如一日也。壬午夏,吾母肝疾驟劇,正晝煩聵不可過,命妻誦稗官小說以遣之。時妻方娠,往往氣促不能任其詞。余戒以少休,妻曰:「苟可移大人之意,吾敢惜力邪?」餘性鈍直,而妻亦戇,生之日未嘗以為賢也。既其歿,觸事感物,然後知其艱。餘少讀《中庸》,見聖人反求者四,而妻不與焉,謂其義無貴於過昵也。乃餘竟以執義之過而致悔焉。甚矣,治性與情之難也。 蔡氏在江寧為儒家。妻生男二人,皆早殤,女二人。其卒也,產未彌月,蓋自懟以致疾也,年三十有七。於是流涕為辭以哀之曰: 惟在生而常捐,乃既死而彌憐。 羌靈魂其有知,並悲喜于餘言。 ▼兄子道希墓誌銘 道希,吾兄百川長子也。性淳,一兒時,果珍在前,不予不求索。多病苦藥物,予視之,則斂容而飲。大父母愛之,每以忘其憂。年十七入縣學,課試必高等。以家禍,遂棄舉業,力持門戶。 余初被逮,偕縣令蘇君以特召白吾母,及邀寬法,老母北上,終不知餘之在難,以道希能巧變以安大母也。時弟妹皆幼,內憂外患,獨身當之,遂得危疾,連年累歲。吾母卒後,入省餘者再,疾皆動,每切戒毋更至。及終母喪,迫欲依余,餘發家書,必申前諭。乾隆元年,詔舉孝廉方正。四年冬,旅見,上有褒語,命仍應制科。會弟道永通判京兆,僕隸設詐得財,事發,朋謀誣污主人以自脫,道希氣噎。及聞其弟受刑,自日未中以至於昏,大慟,遂沉篤。厥後大小司寇親訊,半得昭雪,而道希疾不可振矣。 自先兄與余依古《禮經》定齋期喪次,餘雖在外,遇期功,道希必率諸弟出次。始成童,喪余妻,啼號如失怙恃,大母及餘設辭多方,不能曲解也。餘子女五人,愛道希或過於同生。其卒也,年五十有四,在餘側不異為孺子時,余視之亦如孺子。平生無一言一動使餘心隱然不適者。茲來盡室以行,蓋將送餘之終,而餘乃視其棺斂。其妻子又以道永之禍,窘急遄歸,餘惡能無恨哉!然于道希繾綣依餘之心,則可以無恨矣。 道希卒於乾隆六年正月十八日。妻岳氏,工部主事岳康女,有賢行。生子仁,聰明和順,十歲而殤。女二人,繼室以其妹,無子,以道永之長子惟敬嗣。某年某月某日,葬於某鄉某原。銘曰: 雖離湣以終世,實無忝於所生。 我憑當心,兩弟在旁。 安歸泉途,汝毋惻傷。 ▼兄子道希婦嶽氏墓誌銘 雍正九年九月望後二日,日既夕,餘歸自海澱,渴且饑,會兄子道希婦嶽氏訃至,家人進糜粥,甫入口,氣上逆而止,夜不能寐。蓋悲餘在難,顛危困迫,惟道希首當之,而婦實共之。又念道希貞疾垂老,既喪其良子,而又亡其妻,益無以安其身也。 嶽氏來婦,先兄之歿久矣,事餘極恭順,而事姑之禮或未詳。余時督教及餘難後,越十有三年,得假歸葬,則姑姊妹翕然稱塚婦之良。嶽氏有子曰仁,生十年而殤。其生及殤,餘皆未之見也,而聞其聰明淳篤,秀出於眾。其夭也,家人咸為感傷,而忍心者或用以相詬誶,塚婦常示之以默,眾尤以為難。餘自有知識,見族姻裡閭以及四方所傳聞,凡婦人之邪惡而作慝於夫家者,動數十年無止息,甚者名辱家毀,而其身乃康強而考終。其賢者,非貧病無子,則不得於夫,其當於夫必早寡,或中道而隕其生。 嗚呼咄哉!餘生世幾何,自先祖暨先兄亡弟,皆以陰流入壙,岀而攢已逾十年。若亡妻,若兄孫仁、若嫂氏,先後權厝近郊者累累焉。岳氏之葬,未卜其何年也,憫其賢而無子,又不得與夫偕老,故豫為《志銘》以畀道希,且以紓其哀。嶽氏四川涪州人,工部主事康之女,卒於八月望前一日,年四十有六。女二人。銘曰: 生無逆於倫, 死有思於人, 亦何恨乎無身。 ▼兄孫仁壙銘 兄子道希有子曰「仁」,餘北徙後,始生於金陵。昏昏塵事中,未暇詰其性質何等也。 雍正元年,吾宗邀恩赦除旗籍。秋八月,將遣妻子南歸,祭告於考妣。既餕余,南書至,則仁死矣。餘感而疾,逾月弗瘳。蓋先兄之子二,而在孫,惟仁曾祖副使公以後之宗子也。其父之書曰:「兒弱植,自四五歲得氣疾,旬月必作,痛苦不可忍。少間,則不待督課而盡志于書生十年,通《四書》《毛詩》,每叩疑義,輒困其師。夕返內舍,數舉經說以開姑姊妹。死之日,自恨曰:『仁不孝之子也』。自今吾父母、大母弗得寧矣。」嗚呼!仁之生,適當吾宗禍氣之興,其父母震動播越,則受氣之不完,固其理也。然造物者既不欲假以生,而特賦以清明醇懿之性質,何為其然哉? 仁生於康熙五十三年三月,以雍正元年八月殤,葬于江甯南門外。銘曰: 家禍寧,爾命傾。 繄神者之不吊,而舁以毒餘之中情。 ◎七思 ▼兄百川先生 憶生小兮棠之鄙,兄束髮兮余毀齒。 招群兒兮布行陣,據岡陵兮畫營壘。 比受書兮心開,莘野傅岩兮神往來。 聞四鄉兮捐瘠,憂旱蝗兮忘寢食。 既移家兮白門,兄侍祖兮蕪江墳。 念二親兮背膺牉,語含淒兮夜達旦。 既浹歲兮來歸,歎愚迷兮不自知。 親長艱兮子職失,顧外此兮安所恤。 勤俗學兮召生徒,盎無儲兮桁無襦。 各掉臂兮分馳,心搖搖兮天一涯。 諮祁寒兮暑雨溫,凊常違兮後難補。 誓飲木兮啜菽,依庭帷兮勿再岀。 兄返棹兮秋清,喜相持兮心暗驚。 上高堂兮強笑語,疾已纏身兮瘀心腑。 困藥石兮經年,志氣清明兮命不延。 謂正終兮毋黷,將紸纊兮猶齊遬。 誘二老兮安眠,喻妻兒兮勿前。 瞑移時兮忽張目,申餘戒兮情尤蹙。 嗟童稚兮相隨,動止因依兮不暫離。 視燠寒兮戒走趨,恩勤如母兮義兼師。 長饑驅兮僕僕,痛乖分兮苦相勖。 存夜氣兮懼梏亡,警畏途兮虞莽伏。 恨餘頑兮弗醒,終擿埴兮冥行。 疏周防兮罹罪罟,憂病母兮離鄉土。 負親恩兮悖兄訓,撫寸心兮難自問。 永思騫兮百感集,腸繚轉兮嗟何及! ▼弟椒塗 兄始赴兮鳩茲,餘心孤兮類狂癡。 母挈弟兮畀余,寢食相依兮漸坦夷。 弟垂髫兮能內事,左石無方兮達親意。 吾翁夜遊兮星斗闌,弟唫誦兮待更殘。 迓親賓兮拂幾席,竉下煎和兮助母力。 嗟余繼兄兮數行游,弟居守兮憺無憂。 歲己巳兮秋雲黮,宵濟澄江兮幽夢感。 荊榛四塞兮塗冥冥,連山赤黑兮延火烝。 余呼弟兮母前行,弟赴火兮如弦驚。 叫天觸地兮悲填膺,忽寐覺兮心怦怦。 朅來歸兮歲將畢,弟果遘兮齒牙疾。 厲熏心兮苦自匿,懼骨月兮憂思逼。 涉季春兮月生魄,命遐終兮阨鬼伯。 哀吾生兮負人紀,恨于弟兮無倫比。 饑缺食兮寒思綿,縈苦辛兮夜不眠。 惜寸晷兮繹經書,每發問兮心開餘。 余卞急兮多馮怒,弟愉婉兮徐相喻。 謂行修兮德可成,嗟中道兮隔幽明。 當沈屙兮正暝眩,餘懷憂兮體忽變。 重愛身兮輕失義,既彌留兮忍相避。〔弟卒前六日,餘外腎忽蹙縮入腹內,為醫者所嚇,避居野寺。〕 痛入天兮悔莫釋,死自罰兮終何益。〔余庚戌立秋前二日疾病作,遺令斂時袒右臂。〕 ▼伯姊 餘鬌角兮未生齒,持負噓呵兮屬伯姊。 姊年先兮一紀,動息無違兮宮事理。 幼學步兮奔騰,重強負兮危能升。 姊俄瞬兮心經,食為吐兮櫛為停。 逮纁袡兮辭姆,承兩姑兮心獨苦。 介恃嫡兮競橫塚,婦撝謙兮不敢並。 時歸寧兮母有問,稱姑慈兮姒無慍。 年過二十兮即為嫠,侍食重闈兮〔逮事祖姑〕苦抑悲。 姑旋亡兮子並夭,昏夢悲啼兮窹辟摽。 中歲長齋兮祝嫡姑,宵旦依依兮臥起扶。 幸有妹兮〔四妹亦歸鮑季子〕為宛若。 謂餘生兮將有托,夫之弟子兮弟之女,嗣為婚姻兮力機杼。 門內團欒兮聚親屬,菽水能供兮得安處。 大命至兮天時懟,晝立清庭兮忽顛躓。 枕席吟嚘兮累年歲,初言譫兮既魂悸。 嗟余告歸兮姊在床,語不辨兮淚盈眶,每一見兮増悲痵。 不經旬兮不敢視,迫公程兮作死別,及半途兮姊萎絕。 痛在世兮常生離,永負心兮更何說。 ▼仲姊 姊墮地兮前母亡,母鞠育兮懷閔傷。 恩雖勤兮教未執,女事煩勞兮多不習。 既有家兮不相中,賴姑慈兮尚無閧。 中歲姑亡兮家益落,竟世饑寒兮常嗃嗃。 姊夫既耄兮病沈堙,五易春秋兮伏枕茵。 竭蹶宵晨兮並百憂,年過七十兮影無儔。 天難呼兮惟自湣,力敝心灰兮命亦盡。 嗟姊疲痿兮複踰年,地闊天長兮心目懸。 念先妣兮歿齎志,惟姊存兮愛可寄。 伯姊殂兮姊繼之,痛骨脈兮更無遺。 有女新嫠兮生事窒,吾身後兮宜勤恤。 ▼三姊 昔吾父兮不憂貧,拚掃炊烹兮母實親。 兩姊岀嫁兮家無人,姊孩稚兮備艱辛。 弟妹啼號兮強飭力,夜倒衣兮晝忘食。 剝啄聲喧兮庭有客,趣殽蔬兮理盤槅。 嗟余兄弟兮常危疾,姊在視兮時銜恤。 勤藥物兮籲神靈,每竟夕兮燈熒熒。 年逾二紀兮複愆期,入贅朞周兮始授綏。 姊夫歲出兮守閨窬,養公姥兮尤勤劬。 米薪強半兮母家索,潔饋食兮甘糠覈。 苦遭長叔兮性儖儳,養不顧兮偏工讒。 稚子寒衣兮不蔽膝,謂兄嫂兮餘私積。 朝進食兮暮加衣,姑含怒兮滋乖違。 膈噎經年兮隱自悲,命在須臾兮畏母知。 弟早熸兮兄繼萎,餘天涯兮身系羈。 念姊仁恩兮常惻惻,心欲報兮無終極。 餘盛夏兮始來歸,姊初秋兮與世辭。 志長齎兮更誰訴,情冤見兮惟泉路。 ▼妻蔡氏 之子歸予兮歲將暮,獻歲燕南兮就知故。 吾父吾兄兮書問傳,定省溫恭兮介婦賢。 暑沾襦兮寒栗膚,隨塚婦兮饋中廚。 日月相疏兮歸路遠,十載崎嶇兮轡三返。 誓言息足兮守故丘,兄攖危疾兮母沈憂。 子茫洋兮若無歸,妻左右兮事無違。 晝娛姑兮誦古記,夜助我兮龡荊燧。 時方娠兮苦無力,氣弱心孤兮強自飭。 哀吾生兮長卒卒,逐公車兮複再岀。 丙戌首夏兮經邗溝,生徒請業兮為淹留。 願假園林兮奉老親,四序皆宜兮景物新。 歸告高堂兮欣有托,入室申言兮理行橐。 秋期近兮一葦杭,自今與女兮同安樂。 謇將言兮容忽靦,吾與君兮結歡淺。 別常淹久兮見常稀,會當行兮事或舛。 嗟斯言兮竟成讖,閱月身亡兮若弦翦。 二親含戚兮顏不開,稚女求哺兮淚常泫。 踰歲旻天兮降鞠凶,吾父康強兮命亦終。 衰麻釋兮刑禍延,關木索兮複連年。 寬刑書兮編禁伍,母依子兮來江滸。 望關河兮阻深,衰疾煢煢兮遡風雨。 念吾妻兮若未死,寢食扶將兮尚可倚。 妻早逝兮免憂煎,獨予身兮積疚愆。 ▼兄子道希 春陽兮載歊,白日兮昭昭。 而杳杳兮即長夜,患吾心兮若焦。 而岀腹兮呱呱,吾二親兮色愉。 比齒生兮含敉,盡室歡忻兮相告語。 時風咳兮寒痟,嗟余弟兮重煩勞。 安汝眠兮畏汝驚,保抱終宵兮圈豚行。 歎門祚兮衰殘,失所怙兮常欒欒。 及受室兮歲三遷,祖重承兮泣血漣。 既脫衰兮餘遘難,宗禍延兮天屬散。 內機辟兮外罿罦,狐晝鳴兮鬼夜闞。 顧四海兮一身多,母妻呻吟兮弟妹哦。 望何門兮投止,竄窮山兮伏戎起。 陰霾靖兮皇穹開,精已銷亡兮憂未弭。 愛子溘兮朝露,痛春睴兮不再駐。 恃孝婦兮同心思,子隨姑兮即長暮。 挈家累兮依所親,冀桑榆兮志少伸。 駭驚風兮折雁翮,氣噎塞兮橫胸臆。 兄心摧兮弟叢棘,弟未死兮兄幽隔。 而父而母兮兆南岡,妻對埏兮子在旁。 魂營營兮識路,望江天兮隱雲樹。 〔先君子同產八人,乾隆三年,姑適曾氏者歿,惟叔父小姑尚存。叔母早世,叔父感傷,欲仿楚辭作七思,含意聯辭,輒氣結而中止。今年正月,兄卒于京邸,叔父哭之慟,兼旬夜不能寐,始為兄成一章。浹月中次第屬草,命永編錄。問序次之義,曰:「男女異長,諸姑岀室,不可以齒序也。」「叔母亞諸姑,何也?」曰:「不以服之重輕先天屬也。」「置季姑適鮑氏者,何也?」曰:「有子年近六十,處境順,哀辭己前具矣。大父大母無述焉,何也?」曰:「自古無子別父母之詩,陟岵作於中途,但言父母思己,而不言己思父母。唐人作觀別者不自言,離其親不忍言也。親亡而自痛自責,則義盡於蓼莪矣。騒之義隱深其辭,惝恍而彬蔚,茲則易之以直朴,何也?」曰:「至親不文,修辭之體要則然。乾隆六年四月望前二日,道永識。」〕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