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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籍除河東副使等制


  盧籍除河東副使、李推賢除殿中丞、高湜除湖南推官、薛廷傑除桂管支使等制

  敕:

  河東節度副使朝散大夫檢校大理少卿攝禦史中丞上柱國盧籍等。

  夫諸侯之任重矣,其行道也,得以阜俗變俗;其行法也,得以刑人賞人。若張政化,得以助業。某等上言,鹹舉可用。籍等或負才器,倜儻不群,或以文章,策名俊秀,或有幹局,可佐囹圄。皆徇所請,予安能知。並州近胡,王業茲始,艱難已來,何戰不會。長沙始安,頗聞旱耗,各宜良士,以佐賢侯。夫直道枉道,無他故也。取容盡節而已,勿慮後患,宜竭報知。暨殿省佐僚,縣道為郡,豈曰虛授,亦當爾才。正霜台之舊名,班芸閣之初命,各服寵祿,勉于自強。

  可依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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