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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韋員外充副元帥判官之東都序


  太尉臨淮王之秉旄淮沂也,天子命公為介。洎臨淮薨,而相國〔《英華》作「公」,非〕太原公繼授兵符,盡護東夏,諸將亦表公參成周軍事如初命。故事,登掖垣者不驅傳,居諫臣者不就辟〔十四字《英華》作「官至左右掖垣不驅傳不就辟」〕將使其能,必易其秩。故自左補闕為尚書郞,元年仲春,始以使節赴洛陽。經大盜虔劉之餘,頑民雖遷,污俗未返,三軍之心注于帥,帥之耳目屬於參佐。以公貞諒文敏,能恤大事,且成、宣之後也,故以部從事諮焉。夫民殘則訛,訛則流,禁流莫若以德;兵不戢則玩,玩則暴,禁暴莫若以信。建信與德,以為幕中之畫,繄吾子是冀。將賀不暇,別於何有?我飲餞者,姑以詩代路車乘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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