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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宇文協律赴西江序


  複周正之年,天子以潤州刺史張公休〔《英華》作「林」〕為豫章太守〔二字《英華》作「牧」〕豫章之人,既庶且富,部從事、縣大夫缺而不補,先以檄征協律於會稽,時人皆賀豫章之得賢,協律之遭遇君子,則曰:「夫子刃之〔《英華》作『有』〕餘地,不啻切玉刲〔《英華》作『割』〕小鮮而用其鋩,無乃不可乎?」夫子曰:「不然。蓋其不患秩卑,而患己素餐;不患國士之不我遇,患遇之而不答。苟有用我者,吾其為執射。」

  於是舉帆西陵,是日於邁,然後知丈夫之感義而不私〔《英華》作「思」〕其身也。於域〔《英華》作「越是」〕長路,江皋暮春,沈吟秦山,慷愴鏡水,豈不知今日鬥酒,明旦不共?顧懷安敗名,無勇也;怨別傷離,非丈夫也。苟將申其道而成其務,則萬里咫尺,少別何有?二三子其詠歌之,以代雜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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