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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廣陵許戶曹充召募判官赴淮南序


  冉駹不庭三年矣,王師戒嚴,將問罪荒服。於是上將分職,慎選乃僚。以許公有「持斧」舊名,「斷犀」餘地,故授以戎政,俾發卒於東。

  夫三河之人豪,全齊之人武,荊吳之人悍,藉其餘勇,可以盡敵,信以致之,繄公是賴。然則諭王命,敦師律,度程以料民,徵騎以濟眾,歌事以遣役,輯謀以定功,在是行乎?高天晩秋,殺氣動地,靡靡岐路,悠悠旆旌。送離如之何?賦《小戎》以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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