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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李給事讓起複尚書左丞兼御史大夫第五表


  臣某言:

  臣去冬十一月某日,又詣銀台門下上表陳情,至今積旬,未奉恩旨,屏營無地,哀惶疚心。臣某中謝。臣蕞爾朽質,叨奉明恩,違天固辭,豈不知辠?實由恃陛下蒸蒸之德,故敢守臣子區區之意。伏以忠孝之道,禮先於情,資親事君,愛敬同等。臣生處聖代,齒力未衰,致身日長,効節途遠,獨慈親違棄,永往莫追。先王制禮,居喪之紀有限;昊天不吊,欲報之德罔極。而今茹痛緘哀,冒寵幹責,雖欲僶俛従事,使臣何以為心?蓋三年之喪,金革無避,自魯公伯禽、晉襄公始也。實以徐戎秦師之役,有為為之,非是則否。故孔子對子夏問曰:「以三年之喪從利者,吾不知也。」

  今朝廷無徐秦之難,臣非金革之任,竊陛下名器,是從利於喪也。食稻衣錦之責,舍臣誰歸?凡曲全萬物,使不失性,天地之仁也;鞠育嫗煦,知寒熱疾痛,父母之慈也。兼而有之,明君之惠也。臣是以又持悃款,昧死上言,竊希天父之恩,不奪臣子之志。泣血待命,惟陛下省察。臣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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