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東方朔 > 靈棋經 | 上頁 下頁
提要


  《靈棋經》,二卷,舊本題漢東方朔撰。或又以為出自張良,本黃石公所授,後朔傳其術,《漢書》所載朔射覆無不奇中,悉用此書。或又謂淮南王劉安所撰。其說紛紜不一,大抵皆術士依託之詞。惟考《隋書·經籍志》即有《十二靈棋蔔經》一卷。而《南史》所載客從南來,遺我良材,寶貨珠璣,金碗玉杯之繇,實為今經中第三十七卦象詞。則是書本出自六朝以前,其由來亦已古矣。

  卦凡一百二十有四,合以純陰鏝卦十二棋皆覆者為混沌未明,尚不在此數。晁公武《讀書志》僅載一百二十繇,殆不及檢而偶遺之也。舊傳晉顏幼明、宋何承天皆為之注,李遠為之敘,元廬山陳師凱又為作解。而《宋志》別有李進注《靈棋經》一卷,則今已失傳。明初劉基複仿《周易象傳》體作注以申明其義,見於《明史·藝文志》。其後序稱靈棋象易而作,以三為經,四為緯,三以上為君,中為臣,下為民。四以一為少陽,二為少陰,三為太陽,四為老陰。少與少為耦,老陰與太陽為敵。得耦而悅,得敵而爭。或失其道而耦反為仇,或得其行而敵反為用。陽多者道同而助,陰盛者志異而乖數語。足盡茲經之要,大抵與《易筮》相為表裡。

  雖所存諸家疏解,或詞旨淺俚,不無後人之綠飾。而青田一注,獨為馴雅。或實基所自作,亦未可知。觀其詞簡義精,誠異乎世之生克制化以為術者矣。故錄而存之,以備古占法之一種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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