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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法決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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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聖人製蔔葬之禮,蓋以市朝遷變,莫得預測,水泉交浸,不可先知,所以定吉凶,決善惡也。後代陰陽家流,競為詭誕之說,葬書一術,遂至百二十家。為害之大,妄謬之甚,在分五姓。 五姓之說,驗諸經典,本無證據,古陰陽書亦無此說,直是野俗相傳,竟無所出之處。惟《堪輿經》黃帝對天老,乃有五姓之言。且黃帝之時,只有姬、薑二三姓,其諸姓氏盡出後代,何得當時已有此語?固妄謬無稽之言。其所謂五姓者,宮商角徵羽是也。天下萬物,悉配屬之,行事吉凶,依此為法。至如以張、王等為商,武、庾等為羽,是則同韻相求。及其以柳姓為宮,以趙姓為角,又非四聲相管。其間亦有同是一姓,分屬宮商,復姓數字,徵角不辨,都無憑據,只信其臆說爾。 夫姓之於人也,其始也亦如萬物之同形者,呼某白黑小大以為別爾。後世聖人乃為之制,因生賜姓,胙土命氏,其後子孫因邑因官,分枝布葉,而庶姓益廣。如管、蔡、郕、霍、魯、衛、毛、簹、郜、雍、曹、滕、畢、原、豐、郇,本皆姬姓;華、向、蕭、亳、皇甫,本皆子姓。其餘皆爾,不可勝舉。今者用其祖姓,則往往數經更易,難盡尋究。況復葬書不載古姓,若用今姓,則皆後代所受,乃是吉凶隨時變改也。人之分宗,譬如木之異枝。木之姓,有所宜之地也。取其枝而散植之,其性所宜,寧有異乎?若一祖之裔,姓音不同,同葬一地,遂言彼凶而此吉,決無是理。設有人父本宮姓,子以功勳更賜商姓,則將如何用之?今二人同言,則必擇其賢者信之。葬禮聖人所製,五姓俗人所說。何乃舍聖製而從俗說,不亦愚乎? 昔三代之時,天下諸侯之國,卿大夫之家,久者千餘歲,其下至數百歲不絕。此時葬者未有五姓也。古之時,庶人之年不可得而見矣。君卿大夫,史籍所可見者,往往八九十歲,有百歲者不少矣。自唐而來,五姓葬法行於世矣,數世百歲之家鮮矣,人壽七八十歲者希矣。苟吉凶長短,不由於葬邪?則安用違聖人之制而從愚俗所尚?吉凶長短,果由於葬邪?是乃今之法,徒使人家不久長,壽命短促,大凶之道也。進退無取,何足言哉? 夫葬者藏也,一藏之後,不可復改,必求其永安。故孝子慈孫,尤所慎重。欲地之安者,在乎水之利。水既利,則終無虞矣。不止水一事,此大概也。而今之葬者,謂風水隨姓而異,此尤大害也。愚者執信,將求其吉,反獲其凶矣。 至於蔔選時日,亦多乖謬。按葬者逢日食則舍於道左,待明而行。是必須晴明,不可用昏黑也。而葬書用乾艮二時為吉,此二時皆是夜半,如何用之?又曰己亥日葬大凶。今按《春秋》之中,此日葬者二十餘人,皆無其應。宜忌者不忌,而不宜忌者反忌之,顛倒虛妄之甚也。下穴之位,不分昭穆,易亂尊卑。死者如有知,居之其安乎?如此背謬者多矣,不欲盡斥,但當棄而勿用,自從正法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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