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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富鄭公書


  伊川程頤齋心裁書,再拜獻于致政司空相公閣下。頤鄙野之人,未嘗請謁有位,故不獲從鄉里士子趨進門下。今者來自山中,聞太皇太后厭代,心誠有所迫切,無路上達,敢以聞於左右。蓋非公無可告者,非公無肯為者。

  頤頃歲見治昭陵,制度規畫,一出匠者之拙謀,中人之私意。宰執而下,受成而已,莫複置思,以巨木架石為之屋。計不百年,必當損墜。既又觀陵中之物,見所謂鐵罩者,鐵幾萬斤,以木為骨,大不及三寸,其相穿叩之處,厚才寸餘。遠不過二三十年,決須摧朽,壓于梓宮。于時私心惶駭,不能自已。使人聞于魏公,魏公不以為意。以魏公之忠孝,於仁皇非不盡心,惟其蔽於眾論,昧於遠慮,以天下之力,葬一人于至危之地,可不痛哉!陵土既複,固知無可奈何。然每一念之,心悸魄喪,或終夕不寐。今鄉鄰之間,有如是事,可謀為而不以告人,必謂之不信,況仁皇天下父母乎?

  今也不幸太皇太后奄棄宮闈。因此事會,可為之謀。夫合葬之禮,周公以來,未之有改;近取諸唐,帝后亦或同穴。至於乾陵,乃是再啟。太祖皇帝神謀遠慮,超越萬古,昭憲太后,亦合安陵。稽典禮則得尊親之道,徇俗法則皆享福之永。此為可行,無足疑者。

  伏願公忠誠奮發,為朝廷極論其事,請奉太皇太后合祔昭陵,因得撤去鐵罩,用厚陵石槨之制,仍更別加裁處,使異日雖木壞石墜,不能為害。救仁皇必至之禍,成主上莫大之孝,任此事者,非公孰能?誠能為之,天祐忠孝,必俾公熾昌壽臧,子孫保無疆之休。

  竊惟公事仁宗皇帝三十餘年,位極人臣,恩遇無比。料公之心,苟能使仁皇聖體保其安全,雖陷禍患,所不避也。況一言之易,肯顧慮而不發乎?事理至明,顧主上素未知爾。以公言之重,竭誠致懇,再三陳之,不憂朝廷之不悟,獨系公為不為爾。哀誠憤激,語辭鄙直,內省狂易,戰灼無地。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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