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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廟試策五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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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道 問《禮》曰:「凡養老,五帝憲,三王有乞言。」厚人倫之義也。是以鰥寡孤獨皆有養。後世則不然,教化之不明,衣食之不足,黎民老而不得其養,饑寒轉死於溝壑者,往往而是。今將考古養老之禮而行之,惟帝堯而上,不可聞已,虞、夏、商、周之時,其所養何老?所處何學?所衣何服?所食何禮?一歲凡幾行之?宜誦所聞,悉著於篇。 對:王者高拱於穆清之上,而化行於禆海之外,何修何飾而致哉?以純王之心,行純王之政爾。純王之心,純王之政(此疑缺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此純王之心也。使老者得其養,幼者得其所,此純王之政也。尚慮其未也,則又尊國老而躬事之,優庶老而時養之。風行海流,民陶其化,孰有怠於親而慢于長者哉?虞、夏、商、周之盛王,由是道也。人倫以正,風俗以厚,鰥寡孤獨無不得其養焉。後世禮廢法壞,教化不明,播棄其老,饑寒轉死者往往而是。嗚呼!率是而行,而欲王道之成,猶卻行而求及前,抑有甚焉爾。今朝廷清明,政教修舉,方欲稽講墜典,以風天下。明執事欲將明上意,故訪諸生以古之道,俾講求其說,敢不道其所聞,以禆一二哉? 蓋古者擇三公之有年德者,天子以父事之,謂之三老;孤卿之有年德者,天子以兄事之,謂之五更;皆一人爾。大夫士之以年致仕者,亦皆養之於其鄉里之庠序焉。所處:則有虞氏,國老養於上庠,庶老養於下庠;夏後氏,國老養於東序,庶老養於西序;商人,國老養於右學,庶老養于左學;周人,國老養於東膠,庶老養于虞庠是也。所服:則深燕縞玄之衣,四代所服也。所食:則饗燕食之禮,三代之制也,周人修而兼用之。一歲所行之數:則《禮》所謂春饗孤子,秋饗耆老,與夫釋菜釋奠之禮,亦其時乎!此古之略也。若夫潤飾之,則在乎時矣。謹對。 第二道 問:昔者孔子傷時王之無政而作《春秋》,所以褒善貶惡,為後王法也。自去聖既遠,諸儒異論,聖人之法得之者寡。至唐陸質學于啖、趙,號為達者,其存書有《纂例》、《微旨》、《義統》,今之學者莫不觀焉。若夫諸儒之所失,與陸氏之所得,學者必有所取捨也。試為條其大要,庶以質其是非。 對:《春秋》何為而作哉?其王道之不行乎!孟子有言曰「《春秋》,天子之事」是也。去聖逾遠,諸儒紛紜,家執異論,人為殊說,互相彈射,甚于仇讎。開元秘書言《春秋》者,蓋七百餘家矣。然聖人之法,得者至寡,至於棄經任傳,雜以符緯,膠固不通,使聖人之心郁而不顯。籲!可痛也。獨唐陸淳得啖先生、趙夫子而師之,講求其學,積三十年,始大光瑩,絕出於諸家外。雖未能盡聖作之蘊,然其攘異端,開正途,功亦大矣。惜夫其書之粹者,在乎《集傳》,而世微其傳矣。今所存者,請概言其一二,亦可以觀其道之所至焉。《春秋》之法,大者在乎侵伐戰取,圍入執殺,盟會如聘,禘郊蒸嘗,歸複入納,災異賦役焉。然諸家之論,前矛後盾,未見其能一也。其間書侵者五十七,伐者二百一十三;書圍者四十四,入者二十七。聖人之意,其詳其備也如是。豈苟然哉?蓋誅其禍亂之道耳。彼豈有是哉?先儒徒隨事而傳之,《三傳》往往從而美之者有矣,未有一言發明聖人誅之之心者也。獨陸君用啖氏之說曰:《春秋》紀師,何無曲直之辭?曰一之也。不一則禍亂之門辟矣。若夫其差者甚者,則在乎其文矣。此則見聖人絕惡之源,原情之法,此表裡之論也。其餘若盟若會,其法皆用是也。 禘郊之義,詭譎殊狀:左氏之文,略而不解;公、穀之論,泥而失真;何、杜之流,泛泛其間耳。陸氏之學,獨能斥先鄭之失,明諸侯之僭,謂禘為王者之祭,明郊非周公之志,皆足以見其所存之博大,得聖師救亂明上下之心也。 余若書鄭伯之克,謂克下之辭,明君臣之義,異乎所謂「如二君」與「能殺者」屑屑之論矣。書次於郎,則言非有俟而次,則意將為賊爾,防兵亂之源,殊乎所謂過信次止者區區之談矣。發言侵言伐之例,則曰無名行師與稱罪致討之異,遠乎闊略之言,賊害之語矣。且取邑之條,則雲力得之,不是其專奪,異乎不用師徒,不宜取之淺矣。其餘稱將稱師,紀名紀氏之類,亦皆度越于諸家遠甚。 旨義之眾,莫可歷數。要其歸,以聖人之道公,不以已得他見而立異,故其所造也遠,而所得也深。噫!聖門之學,吾不得而見焉,幸得見其幾者矣。則子厚之願掃其門,宜乎!對問之下,不能詳悉,故獻其略。謹對。 第三道 問:官之有屬,猶身之有臂,臂之有指也。自建官以來,未有無屬焉者也。舉今之官,則治其小者有屬,治其大者無屬。外郡縣,內群有司,此治其小者。內公府,外刺部,此治其大者。治其小,且有屬;治其大,乃無屬;何其輕重勞佚之不侔哉?豈因其故常而恬莫之舉歟?抑舉之未見其益歟?刺部之屬,向嘗增之,直與其長等爾,非所謂屬也。公府之屬,今或存之,直他官而已,非所謂屬也。請悉陳前古治大有屬之法,可施於今者,皆何名?何選?何職?古何以有,而今何以無?古何以可,而今何以不可?詳之於說,以究當今之便。 對:竊觀治天下之道,如構室焉,其大者棟也,梁也。棟樑豈能獨立哉?其所與相助而承上者,榱桷也。置官亦如是矣。古之三公之府,諸侯郡國各有其屬,以成其政,後世改易不常。今則外之一郡一邑,內之一官一局,各有屬焉。至於公府機務之煩,外台刺舉之重,則反無之。此誠小大重輕之貿焉,非必謂無益而莫之為也,直因循故常未之更爾。 向者漕計之司,嘗為之置副矣,副則誠亞其長者也。其下亦嘗創賓從之名者矣,是亦其屬也,第旋去之耳。近世宰相之官,兼門下之目,則府以其省名矣。今其屬者,乃省官爾,非丞相之屬。 策謂前古治大有屬之法可施於今者,則周塚宰之職有小宰焉,小宰之下皆其屬也。其餘五官亦各有屬焉,然其爵位有尊卑之差矣。外則牧伯之國,今刺舉之任也,其屬則其臣爾。漢之三公,府則有長史司直焉,東曹西曹之掾焉,內則禦史,外則刺部,亦各自用其吏為掾屬。其選之之道,則週六官以下,其屬皆命于天子;牧伯之臣,則其卿而下,其君選于其國爾。漢之三公,開府辟召;唐之藩鎮,亦自薦延。其位其職,則系其長之所任而分治之耳。 今公府任其小事者非無也,直無若三公之孤,六卿之丞,共其事者爾。其治文書、掌勞役者備矣,其職亦幾矣。苟欲慎其選,清其流,而易其官之名,則可矣。若欲夫預聞政事,則賢明之佐,謨謀於廟堂之上,又何細吏之間焉?若夫刺舉之屬,則在選任之爾。謹對。 第四道 問:今天下費益廣,財益匱,食加冗,農加困,貨愈籠,文愈密,而旱幹水溢,無歲無之,又未嘗得清源端本之術,少紓其弊。雖有智者,或任非其責,噤不出一語。嗚呼!忍而視斯民之殘也!今欲使財無匱,農無困,文無密,以拯斯民之殘,敢問何策之為先?何修而後可?勿疏勿泛,以直所論。 對:天下大器,群生重畜,惟君上所制養焉。今土地之廣,人民之眾,較之近代,未為甚盛也。然近歲費益廣,財益匱,食加冗,農加困,貨愈籠,文愈密者,何也?殆基本似有所未立,法度似有所未舉爾。三代之制,今不能收功於旦夕也。試取其切近於體務者言之。 今財之匱,食之冗,農之困,貨愈籠,文愈密者,弊雖煩,而其原一而已,其始在費益廣也。費益廣,則取於民者眾,實於府者鮮,財不得不匱,農不得不困矣。彼食冗者,亦費之一端爾。費既廣,財既匱,農既困,則貨不得不籠。貨之籠,則文不得不密矣。 所謂費益廣者,不曰待哺之兵眾乎?夷狄之遺重乎?遊食之徒煩乎?無用之供厚乎?為今之計,兵之眾,豈能遽去之哉?在汰其冗而擇其精。戎狄之遺,豈能遽絕之哉?在備於我而圖其後。遊食之徒煩,則在禁其末而驅之農。無用之供厚,則在絕其源而損其數。然其所以制之者,有其道也。 夫水利之興,屯田之制,府兵之複,義倉之設,皆濟時之大利,顧縉紳議之熟矣。惟不以為舊說之迂而忽之,則財以豐,食以足,貨利可寬,文法可損矣。雖旱幹水溢之變,系乎歲數之常,亦吾有備焉爾。謹對。 第五道 問:子曰:「苟有用我者,三年有成,」何其效之疾歟?又曰:「善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矣,」何其效之遲歟?又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必世雲者,較諸善人則已疾,合諸聖人則已遲。三者之效,不能齊一。然則聖何道而疾?善何術而遲?王何務而必世?願以前代已然之跡,質於此三者。 對:聖人之道,無所苟而已矣。以聖人之才,施於天下,其易矣,猶必曰三年而有成也。然方之善人之效,則聖人之治,其疾也遠矣。仲尼曰:「善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矣。」夫善人者,所謂「不踐跡亦不入於室」者也。既不循前人之弊而守之,又不得聖人之道而行之,宜其緩且久也。有人焉,相繼而往,則百年而後可至治矣。所謂「王者必世而後仁」,則蒙謂作禮樂之時爾。夫民之情,不可暴而使也,不可猝而化也,三年而成,大法定矣。漸之仁,摩之義,浹於肌膚,淪於骨髓,然後禮樂可得而興也。蓋禮樂者,雖上所以教民也,然其原則本於民,而成於上爾。則聖人之效所以疾,善人之效所以遲與。 夫王者之仁,其道可見矣,複請以前代已然之跡而明之。孟子曰:「小國七年,大國五年,可為政於天下。」此聖人之效也。若仲由謂三年使知方,伯禽之三年報政,雖不能若聖人之道醇且具也,然亦承聖師之教,奉周公之政,其庶乎其次也。若漢之業創乎高祖,因循乎呂、惠,文帝守之以淳儉,孝景紹之以恭默。當時漢之興,幾百年矣,其風俗寬厚,幾致措刑,亦勝殘去殺之效乎!周承文王之業,曆武王之治,至成王之世,而周公作禮樂焉,此必世後仁之效乎。謹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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