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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回 伏朝門觸怒世宗 討田州誘誅岑猛(2)


  世宗得疏後,心又感動,複令二人入都。璁、萼遂兼程至京,既入都門,聞京官與他反對,勢甚洶洶,欲仿先朝馬順故事,激烈對待。【馬順事見三十五回。】萼懼不敢出,璁避居數日,方才入朝。退朝後恐仇人狙擊,不敢走回原路,悄地裡溜出東華門,避入武定侯郭勳家。【勳為郭英五世孫。】勳與璁晤談,意見頗合,允為內助。偏偏給事中張淛等,連章劾璁、萼及席書、方獻夫等,乞即正罪。有旨報聞。淛取群臣彈章,匯送刑部,令預擬璁等罪名。尚書趙鑒,私語淛道:「若得諭旨,便當撲殺若輩。」

  淛大喜而退,免不得與同僚談及。那知一傳十,十傳百,竟被深宮聞悉,切責淛、鑒,並擢璁、萼為翰林學士,方獻夫為侍講學士。璁、萼與獻夫,恐眾怒難犯,奏請辭職,世宗不許。學士豐熙,修撰舒芬、楊慎【廷和子】、張衍慶,編修王思等,均不願與璁、萼同列,各乞罷歸,有詔奪俸。給事中李學曾等,禦史吉棠等,上疏申救,俱遭譴謫,甚至下獄。還有南京尚書楊旦、顏頤壽、沈冬魁、李克嗣、崔文奎,及侍郎陳鳳梧,都禦史鄒文盛、伍文盛等,複以為言,又被內旨斥責。員外薛惠,著《為人後解》,力駁璁、萼奏議,也被世宗察知,逮系獄中。

  當下惱動了尚書喬宇,竟抗疏乞休,略言:「內降恩澤,先朝輒施諸佞倖小人,士大夫一經參預,即為清議所不容。況且翰苑清華,學士名貴,乃令萼、璁等居此,小人道長,君子道消,何人願與同列?臣已老朽,自愧無能,願賜罷黜,得全骸骨」云云。世宗責他老悖,聽他歸田。

  於是萼、璁兩人,以臆說得售,益發興高采烈,條陳十三事,差不多有數千言。小子述不勝述,但將十三條的大綱,列表如下:

  (一)三代以前,無立後禮。
  (二)祖訓亦無立後明文。
  (三)孔子射於矍圃,斥為人後者。
  (四)武宗遺詔,不言繼嗣。
  (五)禮無本生父母名稱。
  (六)祖訓侄稱天子為伯叔父。
  (七)漢宣帝、光武,俱為其父立皇考廟。
  (八)朱熹嘗論定陶事為壞禮。
  (九)古者遷國載主。
  (十)祖訓皇后治內,外事無得干預。
  (十一)皇上失行壽安皇太后三年喪。
  (十二)新頒詔令,決宜重改。
  (十三)台官連名上疏,勢有所迫,非出本心。

  這十三條綱目,奏將上去,世宗非常稱賞,立遣司禮監傳諭內閣,除去冊文中本生字樣。大學士毛紀,力持不可。世宗禦平臺,召毛紀等面責道:「此禮決當速改,爾輩無君,欲使朕亦無父麼?」

  毛紀等免冠趨退。世宗遂召百官至左順門,頒示手敕,更定章聖皇太后尊號,除去本生字樣,正名聖母,限四日恭上冊寶。百官不服,會同九卿詹事翰林給事六部大理行人諸司,上章力爭。疏凡十三上,俱留中不報。尚書金獻民、少卿徐文華倡言道:「諸疏留中,必改稱孝宗為皇伯考了,此事不可不爭。」

  吏部右侍郎何孟春道:「憲宗朝,議慈懿太后徽號,及合葬典禮,虧得先臣伏闕力爭,才得邀准,今日又遇此舉了。」

  【回應三十九回。】

  楊慎道:「國家養士百餘年,仗節死義,正在今日。」

  【言之太過。】

  編修王元正,給事中張淛亦齊聲道:「萬世瞻仰,在此一舉,今日如不願力爭,應共擊勿貸。」

  當下大集群僚,共得九卿二十三人,翰林二十二人,給事二十人,禦史三十人,諸司郎官及吏部十二人,戶部三十六人,禮部十二人,兵部二十人,刑部二十七人,工部十五人,大理寺屬十二人,都跪伏左順門,大呼高皇帝、孝宗皇帝不置。世宗居文華殿,聞聲才悉,即遣司禮監諭令退去,群臣跪伏如故。尚書金獻民道:「宰輔尤宜力爭,如何不至?」即遣禮部侍郎朱希周,傳報內閣。

  大學士毛紀、石珤,亦赴左順門跪伏。自辰至午,屢由中官諭退,終不肯去。世宗大怒,命錦衣衛收系首事,得豐熙、張翀、余翱、余寬、黃待顯、陶滋、相世芳、毋德純八人,一律下獄。楊慎、王元正乃撼門大哭,一時群臣齊號,聲震闕廷。【幾同病狂。】

  世宗愈怒,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命盡錄諸臣姓名,拘住馬理等一百三十四人。惟大學士毛紀、石珤,尚書金獻民,侍郎何孟春等,勒令退歸待罪。越數日,謫戍首事八人,四品以上奪俸,五品以下予杖,編修王相等十六人,因杖受傷,先後畢命。【死得不值。】

  大學士毛紀,請宥伏闕諸臣罪,被世宗痛責一番,說他要結朋奸,背君報私,紀遂致仕而去。

  世宗遂更定大禮,稱孝宗為皇伯考,昭聖皇太后為皇伯母,獻皇帝為皇考,章聖皇太后為聖母。嗣是修獻皇帝實錄,立獻皇帝廟于京師,號為世廟,並命席書至京,編成《大禮集議》,頒示中外。

  到了嘉靖五年,章聖皇太后謁見太廟及世廟,大學士費宏、石珤,力諫不從,【費宏入閣後,未嘗出言規諫。至是才聞力諫,想是飯碗已滿了。】反被璁、萼等暗中進讒,害得他不能不去。自是輔臣喪氣,引為大戒,終世宗朝,內閣大臣,大半委蛇朝右,無複強諫了。明朝氣運,亦將衰亡了。再越二年,即嘉靖七年。《大禮集議》成,由世宗親制序文,改名為《明倫大典》,刊佈天下,且追論前議禮諸臣罪狀,明降敕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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