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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回 發宣言改組國民黨 急北伐緩攻陳炯明(2)


  乙 對內政策。
  一 關於中央及地方之權限,采均權主義。凡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劃歸中央,有因地制宜之性質者,劃歸地方。不偏於中央集權制,或地方分權制。
  二 各省人民得自定憲法,自舉省長,但省憲不得與國憲相抵觸。省長一方面為本省自治之監督,一方面受中央指揮以處理國家行政事務。
  三 確定縣為自治單位。自治之縣,其人民有直接選舉及罷免官吏之權,有直接創制及複決法律之權。
  土地之稅收,地價之增益,公地之生產,山林川澤之息,礦產水力之利,皆為地方政府之所有,用以經營地方人民之事業,及應育幼養老濟貧救災衛生等各種公共之需要。各縣之天然富源,及大規模之工商事業,本縣資力不能發展興辦者,國家當加以協助,其所獲純利,國家與地方均之。
  各縣對於國家之負擔,當以縣歲入百分之幾為國家之收入,其限度不得少於百分之十,不得超過於百分之五十。

  四 實行普通選舉制,廢除以資產為標準之階級選舉。
  五 厘定各種考試制度,以救選舉制度之窮。
  六 確定人民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居住、信仰之完全自由權。
  七 將現時募兵制度,漸改為徵兵制度,同時注意改善下級軍官及兵士之經濟狀況,並增進其法律地位,施行軍隊中之農業教育,及職業教育,嚴定軍官之資格,改革任免軍官之方法。
  八 嚴定田賦地稅之法定額,禁止一切額外徵收,如厘金等類,當一切廢絕之。
  九 清查戶口,整理耕地,調整糧食之產銷,以謀民食之均足。
  十 改良農村組織,增進農人生活。
  十一 制定勞工法,改良勞動者之生活狀況,保障勞工團體,並扶助其發展。
  十二 於法律上、經濟上、教育上、社會上,確認男女平等之原則,助進女權之發展。
  十三 勵行教育普及,以全力發展兒童本位之教育,整理學制系統,增高教育經費,並保障其獨立。
  十四 由國家規定「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徵收法」及「地價稅法」,私人所有土地,由地主估價,呈報政府,國家就價徵稅,並于必要時得依報價收買之。十五 企業之有獨佔的性質者,及為私人之力所不能辦者,如鐵道航路等,當由國家經營管理之。

  以上所舉細目,皆吾人所認為黨綱之最小限度,目前救濟中國之第一步方法。

  一面通過國民政府的組織案,舉出汪精衛、胡漢民、廖仲愷等二十四人為執行委員,以主持大會團會後,一年內黨務的進行,另外選出監察委員五人,以監察黨內的一切。這次改組的最大變化,就是容納共產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加入本黨。但是因為這樣一改組,在精神固是煥然一新,而一般老黨員如馮自由、謝英伯、劉成勳等,卻大為反對,以致引起外面國民黨赤化和國民黨新舊衝突的謠言。中山因他們違背大會的決定,便是不守黨紀,特向中央執行委員會提出控告。馮自由等不敢再強,只得在中央執行委員會出席聲剖自己不曾違背黨紀情形,事情便算就此解決了。

  改組國民黨的問題,既經解決,中山便又用全力來對付東西北三江戰事。但因財政為難,同時還有一個關餘問題,須儘先解決。為這問題,北京外交團雖曾派艦示威,武力脅迫,但中山先生堅持到底,並不曾因而減少反抗,百餘年來,中國對外交涉,無不失敗,皆因太怕外人,當局者每為外人武力屈服之故。若如中山先生之強毅不屈,據理力爭,雖列強亦不能不降心以相從也。進行的更加激烈。外交團沒法,只得由美使調停,和平解決。至於東路方面的軍事,因蔣緒亮部滇軍王秉鈞師,受了陳炯明的運動,叛孫降陳,蔣氏軍隊本不可靠,王師之變,其或蔣氏亦有默契者乎?頗影響進行。西路方面,陳天太部也被粵籍各軍繳械。北路方面,高鳳桂旅既被誘北歸,趙成梁部滇軍也被北軍誘去兩團。從這幾點看來,可見中山所部軍隊內部的團結力,非常缺乏。但是中山先生平生經過的憂患不知多少,如何肯因此灰心?

  好在此時陳炯明的內部,也非常不穩,洪兆麟、林虎均有離陳獨立的消息。再有一位桂派舊人沈鴻英,困頓於廣東北邊,前進不能,退後無路,餉械的接濟又缺乏,正在十分苦惱之時,想來想去,只有仍然歸降中山,帶兵回廣西,推翻陸榮廷而代之的一計,以攫得廣西地盤為目的,反正便非本心,日後複叛,何足異乎?因此屢次派代表和中山先生接洽投誠。若此所為,只可謂之投機,安得目為投誠?中山因他反復已非一次,不敢信任,恰因蔣介石奉了中山的命令,依照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案,在黃埔創辦軍官學校,這天回來有所稟白,中山便和他商量此事。

  蔣介石道:「沈鴻英反復性成,他的說話,全不可信。但現在四面受敵,大有困獸走險之勢,拒之太甚,則糜爛地方,不如答應他投誠,令他依照投誠的條件,克日西征陸榮廷,如此便可抽調西征的軍隊,去討伐東江,等東江的戰事一定,沈鴻英便再叛變,也不足憂咧。」

  中山笑道:「我的意思,原是這般,你我意見既同,我便這樣決定了。」

  蔣介石去後,中山便答應沈鴻英的代表,准他投誠,但須即日西征,不得在粵境逗留。沈鴻英俱一一遵從,事情定妥後,便拔隊向梧州進發,聲討陸榮廷去了。【陸榮廷有可討之罪,而沈鴻英非討陸之人,所以直書聲討者,重孫中山之命也。】

  中山見西路軍事,已可無慮,便專意對付東江,計分三路出動。中路楊希閔的滇軍,進攻博羅,劉震寰的桂軍,則向廣九鐵路進展,譚延闓的湘軍,進攻龍門。陳炯明因洪兆麟部在閩南與臧致平、楊化昭作戰,所部兵力單薄,不敢戀戰,稍為抵抗便走,楊希閔便乘勢佔領博羅,劉震寰軍也連克樟木頭、淡水各要隘,進佔惠州城外的飛鵝嶺,湘軍也深入河源,把個惠州城,困於垓心之中。中山見戰事順手,很想一舉破敵,便令楊希閔向惠州突進。劉震寰留一部分軍隊監視惠州外,其餘軍隊直繞海陸豐,截斷惠州的後路。計劃自是周密,其如將士之不用命何?不料楊、劉佔領各地,已覺心滿意足,便頓兵觀望,不肯前進,此種軍隊,真如兒戲。只讓湘軍孤軍深入,向梅縣方面進展。【譚公自是忠勇。】

  陳炯明卻也料定楊、劉不肯再進,便把中左路的得力軍隊,抽調到北路來攻湘軍。林虎又用誘敵之計,把湘軍困在垓心。湘軍奮勇沖出時,已經被敵軍繳去一千多槍械。楊、劉能戰,湘軍何至於此?陳軍乘勢前進,經湘軍奮勇反攻,勉力堵住。但是中山大包圍的計劃,未免受了影響,不能進行。幸而陳軍力量薄弱,雖得勝利,仍然不能反攻。其後洪兆麟戰勝臧、楊,班師回粵,也不肯加入力戰,因此雙方又成相持之勢。

  到了九月中,東南戰事爆發,盧永祥派代表到廣東來請中山北伐,中山因反直同盟的關係,當然答應。並說:「曹錕毀法賄選,我久已想出師北伐,便沒有子嘉的催促,不久也必實行,何況子嘉屢次來電敦促呢。」

  盧永祥的代表,欣然而去。原來此時曹錕,已是逐去了黃陂,用重金賄賂國會,做了總統,盧永祥因反對賄選,通電討曹。中山的目的,雖比盧氏更大,但是北伐不成,便不能貫徹救國救民的主張,自然也非討曹不可,因此一得東南戰事發動的消息,便親自到韶關來指揮北伐事宜。正是:

  只因救國懷宏願,不惜從軍受苦辛。

  未知曹錕如何賄選,且看下回分解。

  *==*==*

  民國以來,軍閥爭雄,如唐代之藩鎮,此僕彼起,不可完結,所異者藩鎮之勢,常亙數十年而不喪,軍閥之力,往往盛于藩鎮,而一擊便破,一破即潰,潰即不能再振,其故何哉?蓋軍閥之所以成軍閥者,非其力之所能,皆由兼併弱小軍隊而成。此等軍隊,即所謂雜色部隊也。此屬皆饑附飽颺之流,既無一定宗旨,更無所謂主義,以無主義無宗旨之軍隊,所造成之軍閥。軍閥之勢力,尚足恃乎?

  本回記楊、劉得地以後,頓兵觀望,遂令陳逆得乘機蓄養,專攻湘軍,因得苟延殘喘,貽患多時。此無他,楊、劉非革命基本隊伍,只能供利用于一時,不能使作戰于永久也。後此蔣氏專征,出師北伐,對於無宗旨主義,專事迎新送舊之雜色部隊,概拒收編,而惟恃黃埔親練之精銳,為戰勝攻取之惟一軍隊,用能奏大功,成大業,革命軍之所以統一中國者在此,所以異于軍閥者亦如此而已。然使蔣氏稍存私利之心,略現軍閥面目,則上行下效,縱有良好部隊,正恐未必為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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