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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歲


  民國五年丙辰(1916)二十七歲

  家居。在效實中學任課,每週五小時〔英文及法制〕,星期五去甬,星期六歸。

  學為駢文,取洪稚存、胡天游、曾賓谷諸家文集讀之,其時外舅教授京師,常來書詢餘課業,既知習駢文,心勿喜焉,馳書戒之曰:駢文不易學,其弊將窒喪性靈,習為矯作,願爾以遠大自期,勿沾沾於文詞也。然余實心喜駢文整飭有含蓄,雖不能學,輒喜時時翻閱之。

  是年春為公家置田產,受詒於人,忿甚欲涉訟,卒調停了事,吃虧數百金。

  是年夏,何旋卿先生辭效實校長,學會同人舉餘承其乏,餘辭不獲,又不能離家,乃任其名義,而以副校長屬健之表兄,負實際責任。

  冬,決定為父營葬事,卜地于王家橋北之山麓,取其高曠堅實,且與吾仲父振家公之域相近也。吾父生前,最關心于戚族友人之喪葬:一歸葉源深表伯之柩于安徽,二歸魏品懷錶伯之柩于江西,均隻身長途任之不以為苦,居鄉常勸人速葬,且力為經紀而助成之,不迷信堪輿之說,謂此何能福人,然他人既信之,則亦當令地師蔔其有無妨礙於他人之墓宅,所謂推己及人,鄉用鄉法,不能以他人所信者,強指為烏有也。至是余以父喪將三年,乃商于陸氏姊丈,決計以明年為余父營窀穸。

  學期既終,辭效實校長,諸友仍勸留任半年。

  冬十二月,皓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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