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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橋玄廟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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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尉橋公廟碑 ﹛胡案:此碑文與四部叢刊本段落順序不同。當以此文為正。﹜ 橋氏之先,出自黃帝。帝葬於橋山,子孫鹹以為氏。漢興,世以禮樂為業。高祖諱仁,位至大鴻臚,列名于《儒林》。祖,侍中、廣川相。考,東萊太守。公稟性貞純,幼有弘姿,剛而不虐,威而不猛。聞仁必行,睹義斯居。文以典術,守以繼固。弱冠從政,當官而行。刺史周公辟舉從事。所部二千石受取有驗,公紏發贓罪,致之於理。時有椒房桂戚之托,周公累息,公不為之動。史魚之勁直,山甫之不阿,於是始形。舉孝廉,除郎中、洛陽左尉。特進潁王梁不疑為河南尹,當事以對。是時畏其權寵而為屈辱者多矣。公不折節,解印綬去。辟司徒,舉高第,補侍御史。以詔書考司隸校尉趙祁事。廷尉郭貞私與公書,非接使禦命之儀。 公封書以聞,貞以文章得用。鬼薪公離司冦,辟大將軍梁公幕府,屢以救正於其隆指,將軍嘉之,無言不讎。又以高第補侍御史,在職旬月,羌戎匪茹,震驚隴漢。西府舉公,拜涼州刺史。威名克宣,凶虜革心,清風席捲,至則無事。車師後部阿羅多卑君相與爭國,兵作亂。公遣從事牛稱、何傳舉輕騎奉辭責罪,收阿羅多卑君系燉煌正處以聞。阿羅多為王,卑君侯,稱以奉使副指除侯部,不動干戈,揮鞭而定西域之事,人以為美談。又值饉荒,諸郡饑餒,公開倉廩以貸救其命。主者以舊典宜先請,公曰:「若先請,民已死,廩訖乃上之。」詔報曰:「邊榖不得妄出,玄擅出。」於是玄有汲黯憂民之心,後不以為常。公達於事情,剖斷不疑,皆此類也。 遷齊相,視民如保赤子,討惡若赴水火,刑明賞遂,民知勸懼。臨淄令賂財,贓多罪止,正受鞠就刑,沒齒無怨,竟以不先請免官。征拜上谷太守。民有父子俱行兇,人人惡言當道,曉之不止,其子殺之而捕得。公以其見悔辨直,不舉文書,以遇赦令。蕃縣有帝舜廟,以故事齊祠,戶曹史張機有懲罰,貨祠巫言,托以舜命約公,雲不得譴。公覺其奸態,收考首伏,即日伏辜。遷漢陽太守。上邽令皇甫禎贓罪明審,收考髠鉗,死于冀市。後以病去。征拜議郎、司徒長史。循王悝,桓帝同產,以懷逆謀,黜封癭陶王。以公長於襟帶,拜巨鹿太守。悝畏怖明憲,檢於靜息,自將作大匠征,未到而章榜先入,故轉拜議郎,遂用免官。征度遼將軍,遷河南尹、少府、大鴻臚、司徒、司空,託病而去,悉引眾災,雖非己負公,皆以自劾遜位。 歲余,拜尚書令。時河間相蓋升,以朝廷在藩國時鄰近舊恩,曆河南太守、太中大夫,在郡受取數億以上,創毒深刻。公表升會放狼籍,不顧天網,損辱國家,為上招怨,當肆市朝,以謝兆民。幸遇贖令,罪除惡在。可免升官,禁錮終身,沒入財賂非法之物,以充帑藏,懲戒群下。連表,上不納,而升遷為侍中。公稱病辭。徙拜光祿大夫,複拜太尉如前。遜位,複拜少府,病不就職。拜太中大夫。 凡所獲祿,皆公府所特表選。臨難受位,自九列之後,乃以丕貤。公紀綱張弛,勇決不回。見是非而作,速於察機巧。燕居從容,申申夭夭,和樂寬裕,愛士親仁。凡見公容貌,聞公聲音,莫不熙怡悅懌,思樂模則。來者忘歸,去者願還。雅性謙克,不吝於利。雖欲眾子群孫並在仕次,曾無順媚一言之求。身沒之日,無獲大位,在百里者,莫得好縣。比方公孫,未有若茲者也。初,公為舍於舊裡,弟卒,推與其孤,至於卒世,柩殯無所。清儉仁與之效,於斯為著。巍巍乎若德,允世之表儀也已。 公諱玄,字公祖。少辟孝廉,辟司徒大將軍府為侍御史,牧一州,典五郡,出將邊營,入掌機密,曆三卿同三司。享年七十五,光和七年夏五月甲寅,以太中大夫薨于京師。朝廷所以吊贈,如前《傳》之儀。九月乙酉,葬於某所。三孤故臣門人,相與述公言行,諮度禮制,文德銘於三鼎,武功勒於鉦鉞。官簿次第,事之實錄,書於碑陰,俾爾昆裔,永有仰於碑陰雲。 光光烈考,伊漢元公。克明克哲,實叡實聰。 如淵之浚,如嶽之崇。威壯虓虎,文繁雕龍。 撫柔疆垂,戎狄率從。敷教中夏,五典鹹通。 帝謂我後,「朕嘉君功。命君三事,時亮天工。」 公拜稽首,輔翼惟恭。左右天子,祗厥勳庸。 庶績既熙,黎民時雍。上下謐甯,八方和同。 不顯伊德,作憲萬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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