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白居易 > 白居易《制》 | 上頁 下頁
授駱峻太子司議郎梧州刺史賜緋魚袋兼改名元休制


  敕:

  某官駱峻:桂林守土臣式方言,梧為要郡,兵後人困,乞廉貞吏以撫之。又言峻守道抱器,可以起用。朕方思良吏,以活元元,適副所求,即可其奏。宮寮、郡印、命服、嘉名,四者與之,足為優異。峻宜副所舉,慎所為,無以滋章為聰明,無以鹵莽為高簡,勉率中道,往安梧人。可梧州刺史。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