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白居易 > 白居易《制》 | 上頁 下頁
崔植一子官回授侄某制


  敕:

  丞相植,典職樞務,亦既逾歲,而能明我目,達我聰,左右我躬,以底於道。況屬郊祀,攝贊大儀,寵錫之間,植宜加等。而念其猶子,乞用推恩,既葉舊章,允膺新命。其侄某可某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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