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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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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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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平叔可京兆少尹知府事制
敕:
商州刺史張平叔,為人廉直,為政簡惠。前後曆掾、邑宰、郡守,而去思來暮之謠,繼聞於人聽焉。及副鹽鐵官,刺商雒郡,會課報政,亦甲於他官。自貞元以來,用三科取士,奉詳明政術可以理人之詔,而得其名有其實者,幾何人哉,平叔居其一也。能效若是,何用不臧?故事內史缺未補間,亞尹得行大京兆事,試可而即真者,往往有之,故其選任,日益難重。爾宜稱所舉,慎厥職,無墮大以勤小,無急弱以緩強,夕念朝行,遵吾約束。可京兆少尹知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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