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白居易 > 白居易《制》 | 上頁 下頁
除盧士玟劉從周等官制


  君有舉,左史得書之,政有闕,諫官得補之,二職者,歷朝之清選也。前侍御史盧士玟,嘗在西川,時為從事,亂危潛伏,能潔其身。前監察禦史劉從周,頃佐宣城,奉公守正,端士之操,終然不渝。時所稱論,並宜甄獎,況學術詞藻,見推於眾,並命清貫,僉以為宜,記事盡規,各佇能效。士玟可起居郎,從周可右補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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