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白居易 > 白居易《制》 | 上頁 下頁
贈高郢官制


  故尚書右僕射高郢,立身從事,皆有本末。在亂不汙,可以言忠;守官不撓,可以言直;以道佐主,可以言正;以年致仕,可以言禮。有一於此,人鮮克舉,況備四者,不亦君子乎。天不憖遺,深用軫悼,宜加褒贈,以旌其風,仍俾善人,聞而知勸。可贈某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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