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白居易 > 白居易《制》 | 上頁 下頁
裴度韓宏等各賜一子官並授侄女婿等制


  敕:

  某官某等:謁廟郊天,改元肆眚,是為大慶,與眾共之。矧股肱心膂之臣,與吾同體,延賞任子,其可廢乎?爾等或以文華,或以吏職,有所修立,稟于義方,自當褒升,況沾慶澤。俾舉展親之典,用葉推恩之道,猶子愛婿,各命以官。爾其敬承,無忝朝獎。可依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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