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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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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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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太和長公主制
敕:
公主之封號也,或以善地,或以嘉名,立愛展親,茲惟舊典。第四女端明成性,和順稟教,靜無違禮,故組𬘓有常訓,動必中節,故環佩有常聲,歲茂穠華,日新淑問,乃眷肅雍之德,俾開湯沐之封。可封某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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