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白居易 > 白居易《制》 | 上頁 下頁
李昌元可兼御史大夫制


  敕:

  通議大夫使持節儀州諸軍事儀州刺史兼禦史中丞上柱國李昌元,弓裘令子,疆場勞臣,能讀父書,甚識戎事,每在戰陣,未嘗無功,及委藩條,亦聞有政。而知臣者君也,賞勞者爵也,亞相之秩,威重寵崇,加乎爾身,以勸能者。可兼御史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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