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白居易 > 白居易《制》 | 上頁 下頁
李益王起杜元穎等賜爵制


  敕:

  李益等:去年春,朕以陵寢事大,哀惶疚心,而益等齋栗奔命,各率其職,俾予孝道型于四海,何嘗一日而忘之。即命有司舉常典,凡爵之高下,視執事之重輕,有司亦能遵我成命,第而次之,進級益封,無有不當。由益而下,爾宜欽承。可依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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