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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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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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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元康等授官充推官掌書記制
敕:
朝散郎行秘書省秘書郎姚元康儒林郎試太常寺協律郎鄭懿等:益部、浮陽,皆大征鎮也;文昌、全略,皆賢將相也。而能以禮聘士,以職任才,多聞得人,咸樂為用。況爾等籌謀文藻,各負所長,苟能贊察,兼掌奏記,孜孜不怠,翩翩有聲,慰薦褒升,其則不遠。元康可試左武衛倉曹參軍充劍南西川觀察推官,散官如故;懿可試左金吾衛兵曹參軍充橫海軍節度掌書記,散官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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